
本版导读
座位缩水、货不对板、承诺落空
文章字数:2,043
□本报记者 马工枚
暑期文娱出行、居家好物、儿童用品消费全面火热,虚假宣传、履约违约、产品质量不达标等消费陷阱集中暴露:话剧门票座位货不对板且赠品缺失,平台拒不退换;电动剃须刀功能与宣传严重不符,商家拒绝换新;儿童滑板车存在安全隐患,商场推诿售后;音乐节通票多项承诺落空,主办方不予退费。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律师顾问团为您逐一解惑,明确各类消费纠纷的维权依据、实操路径以及法律权益,教您留存关键证据、合理主张诉求,让您的暑期各类消费全程无忧。
问题一
唐女士网购话剧演出票,平台宣传居中黄金席位、附赠节目手册,实际座位靠边,视线受阻,赠品未兑现,平台拒绝改退。
律师解答
唐女士网购话剧演出票出现宣传中的居中黄金席位与实际座位情况显著不符、附赠节目手册未兑现赠品等问题,显示主办方存在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主办方的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还有可能构成虚假宣传。据此,唐女士可向主办方主张继续履行或赔偿赠品实际价值的损失,也可要求全额退还票款。
若有证据证明,主办方明知座位有遮挡却故意隐瞒,故意不提供赠品,仅为诱导消费而虚假承诺,则可能构成欺诈,唐女士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主张“退一赔三”(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建议唐女士收集好购票证据、付款凭证以及与平台沟通协商记录等相关证据,向当地市场监管或相关主管部门以及消委会投诉,请求其核查或者调解,调解后争议解决无果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问题二
邵先生网购电动剃须刀,商家宣传全身水洗、贴面剃须,然而使用时却出现剃须夹须、防水失效机身进水等问题,商家拒绝换新。
律师解答
针对邵先生网购的剃须刀,商家宣传和实际使用不符的情况,构成质量违约,商家宣传“全身水洗”,实际使用却出现机身进水等问题,属于商品不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构成瑕疵履行,应承担维修或者更换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第六百一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若商家明知产品不具备宣传的防水性能仍作虚假宣传,可能构成虚假宣传或消费欺诈。
电动剃须刀属于耐用商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自收货之日起六个月内因商品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若邵先生在六个月内发现问题,商家需自证产品出厂时合格,否则应承担法律规定的瑕疵担保责任。
建议邵先生收集好购票证据、付款凭证以及与商家沟通协商记录等相关证据,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以及消委会投诉,请求其核查或者调解,调解后争议解决无果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问题三
蒋先生线下购买音乐节通票,主办方承诺全天不限次出入、接驳车免费乘坐,现场却出现多次核验阻拦、接驳车取消的情况,主办方不予退费。
律师解答
主办方在售票时向蒋先生明确承诺“全天不限次出入”与“接驳车免费乘坐”,该承诺已构成票务合同的核心条款,主办方应当依约全面履行。但现场多次阻拦蒋先生入场并单方取消接驳车服务,致使蒋先生便捷、自由地参加音乐节的核心目的落空,主办方已构成违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六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因主办方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蒋先生有权解除合同。据此,蒋先生可主张解除合同,要求主办方全额退还票款,并赔偿其为参加音乐节所支出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
若有证据证明主办方存在欺诈行为,蒋先生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主张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以最大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建议蒋先生收集好购票证据、付款凭证以及与主办方沟通协商记录等相关证据,向当地市场监管或相关主管部门以及消委会投诉,请求其核查或者调解,调解后争议解决无果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问题四
尤女士在线下商场购买儿童滑板车,商家宣传加厚车架、刹车安全,但骑行时发现车身晃动、刹车打滑失灵,商场售后不予处理。
律师解答
尤女士有权要求销售儿童滑板车的商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该滑板车存在“车身晃动”“刹车打滑失灵”等明显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甚至涉嫌产品缺陷的情形,商场拒绝处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法定售后义务,构成违约;若上述缺陷导致尤女士子女在使用中摔倒受伤,则同时触发产品责任,尤女士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向销售者(商场)主张侵权赔偿。
在责任承担上,尤女士可主张退货退款、更换或修理,并有权要求商场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
建议尤女士收集好购票证据、付款凭证以及与商场沟通协商记录等相关证据,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以及消委会投诉,请求其核查或者调解,调解后争议解决无果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暑期文娱出行、居家好物、儿童用品消费全面火热,虚假宣传、履约违约、产品质量不达标等消费陷阱集中暴露:话剧门票座位货不对板且赠品缺失,平台拒不退换;电动剃须刀功能与宣传严重不符,商家拒绝换新;儿童滑板车存在安全隐患,商场推诿售后;音乐节通票多项承诺落空,主办方不予退费。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律师顾问团为您逐一解惑,明确各类消费纠纷的维权依据、实操路径以及法律权益,教您留存关键证据、合理主张诉求,让您的暑期各类消费全程无忧。
问题一
唐女士网购话剧演出票,平台宣传居中黄金席位、附赠节目手册,实际座位靠边,视线受阻,赠品未兑现,平台拒绝改退。
律师解答
唐女士网购话剧演出票出现宣传中的居中黄金席位与实际座位情况显著不符、附赠节目手册未兑现赠品等问题,显示主办方存在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主办方的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还有可能构成虚假宣传。据此,唐女士可向主办方主张继续履行或赔偿赠品实际价值的损失,也可要求全额退还票款。
若有证据证明,主办方明知座位有遮挡却故意隐瞒,故意不提供赠品,仅为诱导消费而虚假承诺,则可能构成欺诈,唐女士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主张“退一赔三”(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建议唐女士收集好购票证据、付款凭证以及与平台沟通协商记录等相关证据,向当地市场监管或相关主管部门以及消委会投诉,请求其核查或者调解,调解后争议解决无果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问题二
邵先生网购电动剃须刀,商家宣传全身水洗、贴面剃须,然而使用时却出现剃须夹须、防水失效机身进水等问题,商家拒绝换新。
律师解答
针对邵先生网购的剃须刀,商家宣传和实际使用不符的情况,构成质量违约,商家宣传“全身水洗”,实际使用却出现机身进水等问题,属于商品不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构成瑕疵履行,应承担维修或者更换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第六百一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若商家明知产品不具备宣传的防水性能仍作虚假宣传,可能构成虚假宣传或消费欺诈。
电动剃须刀属于耐用商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自收货之日起六个月内因商品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若邵先生在六个月内发现问题,商家需自证产品出厂时合格,否则应承担法律规定的瑕疵担保责任。
建议邵先生收集好购票证据、付款凭证以及与商家沟通协商记录等相关证据,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以及消委会投诉,请求其核查或者调解,调解后争议解决无果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问题三
蒋先生线下购买音乐节通票,主办方承诺全天不限次出入、接驳车免费乘坐,现场却出现多次核验阻拦、接驳车取消的情况,主办方不予退费。
律师解答
主办方在售票时向蒋先生明确承诺“全天不限次出入”与“接驳车免费乘坐”,该承诺已构成票务合同的核心条款,主办方应当依约全面履行。但现场多次阻拦蒋先生入场并单方取消接驳车服务,致使蒋先生便捷、自由地参加音乐节的核心目的落空,主办方已构成违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六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因主办方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蒋先生有权解除合同。据此,蒋先生可主张解除合同,要求主办方全额退还票款,并赔偿其为参加音乐节所支出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
若有证据证明主办方存在欺诈行为,蒋先生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主张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以最大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建议蒋先生收集好购票证据、付款凭证以及与主办方沟通协商记录等相关证据,向当地市场监管或相关主管部门以及消委会投诉,请求其核查或者调解,调解后争议解决无果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问题四
尤女士在线下商场购买儿童滑板车,商家宣传加厚车架、刹车安全,但骑行时发现车身晃动、刹车打滑失灵,商场售后不予处理。
律师解答
尤女士有权要求销售儿童滑板车的商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该滑板车存在“车身晃动”“刹车打滑失灵”等明显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甚至涉嫌产品缺陷的情形,商场拒绝处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法定售后义务,构成违约;若上述缺陷导致尤女士子女在使用中摔倒受伤,则同时触发产品责任,尤女士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向销售者(商场)主张侵权赔偿。
在责任承担上,尤女士可主张退货退款、更换或修理,并有权要求商场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
建议尤女士收集好购票证据、付款凭证以及与商场沟通协商记录等相关证据,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以及消委会投诉,请求其核查或者调解,调解后争议解决无果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发布日期:2026-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