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5版

本版导读

凝聚共治合力 法护绿水青山
新疆阜康市人民法院成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官工作室”
文章字数:1,004
  □黄爱玲 魏晶 马欣悦 本报记者 王建武
  5月20日,在“六五”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人民法院在滋泥泉子人民法庭举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官工作室”揭牌仪式。
  此次揭牌成立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官工作室”,依托滋泥泉子人民法庭组建运行,深度融合“枫桥法庭”基层治理与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专属职能,将立足辖区生态保护实际,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主动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涉生态领域法律咨询服务,严格落实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理机制,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审判质效与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揭牌仪式上,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玉祥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准司法方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审判自觉,结合阜康市本地生态环境资源特色,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品牌。要聚焦主责主业,提升专业效能。立足“三审合一”职能,配强专业审判力量,妥善审理生态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加强典型案例培育,以案释法明理,把工作室打造成践行绿色司法理念的示范窗口。要协同联动,凝聚共治合力。要深化府院联动,推动将生态环境资源司法融入基层治理,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生态修复监督等协作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共治合力。要锤炼过硬队伍,夯实发展根基。要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廉洁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纪律严的专业化生态环境资源审判队伍。
  阜康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王磊表示,设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官工作室”是法院主动服务地方生态文明建设、下沉司法力量的重要实践举措,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侵占自然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高效化解涉林草管护、矿产开发、水域治理、景区生态保护等领域的矛盾纠纷,以司法手段守护辖区生态资源安全。
  天池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和协同配合,依托法官工作室司法服务与审判职能,从严整治景区违规穿越、破坏植被等损害生态环境行为,推动区域生态保护与文旅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
  王磊表示,阜康市人民法院将以本次揭牌为起点,统筹发挥“枫桥法庭”源头化解基层矛盾的优势与环资法官工作室专业审判职能,健全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拓宽生态环境司法服务覆盖面,做实做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各项工作,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护航阜康市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
发布日期:2026-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