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审理设备纠纷 助力企业解困
文章字数:859
□梅诗雪 郭雅丽 本报记者 胡斌 文/图
为扎实开展“进万企、解难题、优环境、促发展”活动,切实提升人民法庭司法服务效能,护航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天回法庭将巡回法庭搬进企业生产车间,公开审理一起涉大型生产线设备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A公司与B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约定B公司向A公司供应定制面食生产线,合同附件对技术要求及配置标准进行了约定,合同总价款为360万元。2021年1月8日,B公司将生产线设备运抵A公司厂房并安装后,A公司向B公司支付了234万元合同款。
此后双方多次进行试车生产调试,但A公司认为设备始终未调试合格,不符合合同约定技术要求和标准,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B公司对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向A公司交付,并赔偿相应损失;而B公司认为A公司未支付剩余货款已构成违约,提起反诉。
因案件疑难复杂,双方存在较大争议,承办法官在第一次开庭后梳理并归纳案件争议焦点:一是本案案由是买卖合同纠纷还是承揽合同纠纷;二是案涉生产线是否经安装调试合格并由A公司验收合格;三是若设备正常运行能否达到合同约定验收及生产标准。
为进一步查清案涉设备现状,厘清案件实质争议点,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入生产车间现场查勘取证。现场查勘中,承办法官引导双方坦诚沟通,逐步减少双方争议点,查勘后,及时组织双方就现勘发现的生产线设备长久搁置和运行问题提出实际解决方案。经与双方充分协商,在法庭主持下形成了各方一致认可的设备检查、检修、测试时间流程备忘录,为后续纠纷的实质化解打下基础。同时,通过组织双方技术人员、生产工人、行业专家共同参与观摩现勘和法庭审理活动,使群众真切感受到法院审理的严谨性、专业性,并对买卖合同依约履行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下一步,承办法官将依据备忘录中确定的各项工作时间点,督促双方相互配合推进生产线的检查、检修、测试及投产,促进纠纷实质化解。
巡回法庭是人民法庭坚持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金牛区人民法院将不断完善司法便民新举措,让巡回法庭走到群众和企业身边,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发布日期:2024-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