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吃烧烤致一氧化碳中毒?夏季就餐需注意这几点
文章字数:1,794
□本报记者 马工枚
通常情况,一氧化碳中毒一般在冬季高发。近年来,不少人爱在夏季吃火锅、烧烤等,夏季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也时有发生。近日,记者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了解到这样一起消费案例。
2023年7月31日,消费者杜某投诉,称自己及朋友5人在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北环路某烧烤店(以下简称:烧烤店)就餐,因在包间内自助烧烤,就餐过程中一位食客现场晕倒,立即拨打120就医,但商家目前以烧烤炭正在送检为由,未对晕倒食客就医问题给予处理,消费者认为不合理,向南充市南部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南部县消委会)投诉,希望能核实情况,督促商家尽快处理食客就餐晕倒造成的损害问题。
南部县消委会接到投诉后,立刻与商家和消费者取得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并到事发现场实地核查,核查情况如下:2023年7月31日下午六点半,杜某与李某及朋友一行5人来到烧烤店就餐,在用餐过程中打开了空调,同时敞开了包间房门。用餐约一小时后,李某去洗手间呕吐了一次,当时认为是自己肠胃不适,就没有引起重视。用餐完毕后,杜某脸色发红直接晕倒在店铺现场,后经过朋友拨打120急救电话,马上送往南部县人民医院进行医治,经过医院抽血化验,杜某碳氧血红蛋白超高10多倍,确诊为一氧化碳中毒,为求准确,杜某与李某又被家人送往阆中医院进行检查,经过抽血化验,与杜某检查结果一致。
经南部县消委会工作人员查看现场,发现该店铺没有张贴关于使用炭火就餐的安全警示标语,就餐场所通风效果不佳,有引起一氧化碳中毒的安全隐患,要求经营者立即整改,并告知消费者收集并提供医学报告及就医清单。经医学报告鉴定,其中一位消费者确定为一氧化碳中毒,另一位消费者为轻度一氧化碳中毒,消费者要求经营者按每人6000元(含就医治疗费用)标准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的有关规定,工作人员对经营者进行了约谈,同时组织双方进行两次当面调解,最终达成调解意见:经营者对消费者进行了赔礼道歉;经营者赔偿消费者5000元(含就医治疗费用2490元),双方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后续,南部县消委会对类似经营模式的市场主体进行全面摸排,并召开行业规范培训会,对经营商家提出三点具体要求:一是保证炭火质量达标,不得使用不合格燃料;二是保证经营场所通风效果良好;三是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消费安全提示,提醒消费者正确操作,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表示在本次消费纠纷处理过程中,重点在于需要取得消费者及时送医后的医学鉴定报告,确定直接引发消费者晕倒的原因,以获得充分的证据支持。难点在于商家对消费者诉求的回应,消费者与商家对赔偿条件难以达成一致,商家缺乏安全意识,未积极落实安全保障义务,且法律意识淡薄,在消费者人身安全受到损害时,没有积极主动承担赔偿义务。消委会工作人员依照法律法规进行调解,并多次耐心沟通,向经营者多次宣讲《消法》的相关规定,做到有理有据、有情有义,事情最终得到了圆满解决。
此案的成功调解,促使各餐饮商家重视消费者安全保障,督促其及时采取行动自检经营环境,张贴警示标语,排查安全隐患,助力餐饮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为消费者“放心消费、安全消费”保驾护航。
此外,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注意加强防范,注重夏季就餐安全:
一、要注意就餐环境安全。消费者在选择外出就餐时,要选择证照齐全、环境干净的正规餐厅,尽量不要选择在无照无证、卫生条件差的场所就餐。消费者在选择炭(碳)火烧烤时,因无烟炭、机器炭、烧烤专用碳、机制木炭等燃料在不完全燃烧时会产生一氧化碳,容易导致一氧化碳中毒,因此在就餐时,一定要选择自然通风好的餐厅和房间,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不能因开空调而紧闭门窗。
二、要注意食品安全。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要注意尽量购买包装好的食品,认真查看标识和包装,认准SC标志;选购熟食时,要到具有合法资质和具备冷藏设施的经营场所购买;选购食材时,不要购买腐败变质、不新鲜的蔬菜、鱼贝类产品和未经检疫的畜禽肉;尽量不要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慎食街头凉拌菜、卤菜、无包装的熟菜;尽量不要食用剩饭剩菜,水果蔬菜要冷藏保存,熟食冷藏时间不宜过长,冰箱放置过久的食品不宜食用。
三、要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注意留存有关消费凭证,便于产生纠纷时维权使用。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积极维权,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通常情况,一氧化碳中毒一般在冬季高发。近年来,不少人爱在夏季吃火锅、烧烤等,夏季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也时有发生。近日,记者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了解到这样一起消费案例。
2023年7月31日,消费者杜某投诉,称自己及朋友5人在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北环路某烧烤店(以下简称:烧烤店)就餐,因在包间内自助烧烤,就餐过程中一位食客现场晕倒,立即拨打120就医,但商家目前以烧烤炭正在送检为由,未对晕倒食客就医问题给予处理,消费者认为不合理,向南充市南部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南部县消委会)投诉,希望能核实情况,督促商家尽快处理食客就餐晕倒造成的损害问题。
南部县消委会接到投诉后,立刻与商家和消费者取得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并到事发现场实地核查,核查情况如下:2023年7月31日下午六点半,杜某与李某及朋友一行5人来到烧烤店就餐,在用餐过程中打开了空调,同时敞开了包间房门。用餐约一小时后,李某去洗手间呕吐了一次,当时认为是自己肠胃不适,就没有引起重视。用餐完毕后,杜某脸色发红直接晕倒在店铺现场,后经过朋友拨打120急救电话,马上送往南部县人民医院进行医治,经过医院抽血化验,杜某碳氧血红蛋白超高10多倍,确诊为一氧化碳中毒,为求准确,杜某与李某又被家人送往阆中医院进行检查,经过抽血化验,与杜某检查结果一致。
经南部县消委会工作人员查看现场,发现该店铺没有张贴关于使用炭火就餐的安全警示标语,就餐场所通风效果不佳,有引起一氧化碳中毒的安全隐患,要求经营者立即整改,并告知消费者收集并提供医学报告及就医清单。经医学报告鉴定,其中一位消费者确定为一氧化碳中毒,另一位消费者为轻度一氧化碳中毒,消费者要求经营者按每人6000元(含就医治疗费用)标准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的有关规定,工作人员对经营者进行了约谈,同时组织双方进行两次当面调解,最终达成调解意见:经营者对消费者进行了赔礼道歉;经营者赔偿消费者5000元(含就医治疗费用2490元),双方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后续,南部县消委会对类似经营模式的市场主体进行全面摸排,并召开行业规范培训会,对经营商家提出三点具体要求:一是保证炭火质量达标,不得使用不合格燃料;二是保证经营场所通风效果良好;三是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消费安全提示,提醒消费者正确操作,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表示在本次消费纠纷处理过程中,重点在于需要取得消费者及时送医后的医学鉴定报告,确定直接引发消费者晕倒的原因,以获得充分的证据支持。难点在于商家对消费者诉求的回应,消费者与商家对赔偿条件难以达成一致,商家缺乏安全意识,未积极落实安全保障义务,且法律意识淡薄,在消费者人身安全受到损害时,没有积极主动承担赔偿义务。消委会工作人员依照法律法规进行调解,并多次耐心沟通,向经营者多次宣讲《消法》的相关规定,做到有理有据、有情有义,事情最终得到了圆满解决。
此案的成功调解,促使各餐饮商家重视消费者安全保障,督促其及时采取行动自检经营环境,张贴警示标语,排查安全隐患,助力餐饮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为消费者“放心消费、安全消费”保驾护航。
此外,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注意加强防范,注重夏季就餐安全:
一、要注意就餐环境安全。消费者在选择外出就餐时,要选择证照齐全、环境干净的正规餐厅,尽量不要选择在无照无证、卫生条件差的场所就餐。消费者在选择炭(碳)火烧烤时,因无烟炭、机器炭、烧烤专用碳、机制木炭等燃料在不完全燃烧时会产生一氧化碳,容易导致一氧化碳中毒,因此在就餐时,一定要选择自然通风好的餐厅和房间,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不能因开空调而紧闭门窗。
二、要注意食品安全。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要注意尽量购买包装好的食品,认真查看标识和包装,认准SC标志;选购熟食时,要到具有合法资质和具备冷藏设施的经营场所购买;选购食材时,不要购买腐败变质、不新鲜的蔬菜、鱼贝类产品和未经检疫的畜禽肉;尽量不要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慎食街头凉拌菜、卤菜、无包装的熟菜;尽量不要食用剩饭剩菜,水果蔬菜要冷藏保存,熟食冷藏时间不宜过长,冰箱放置过久的食品不宜食用。
三、要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注意留存有关消费凭证,便于产生纠纷时维权使用。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积极维权,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发布日期:2024-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