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6版

本版导读

成都市新津区出台政策
支持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文章字数:1,305
  □彭亮 本报记者 李祥
  在近日举行的政商恳谈会上,《成都市新津区支持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正式发布。
  《政策》涉及粮油、畜禽水产、果蔬和农商文旅融合、农村总部经济、农业科技创新、农业品牌塑造等多个方面,拿出真金白银,因地制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持续做优美丽宜居公园城市乡村表达。
  支持粮油产业发展
  《政策》首先明确支持粮油产业发展,从规模种植、制种产业、品比园等方面展开,其中一些举措引人关注。
  例如,对腾退低效果木恢复粮油等主要农作物生产的,给予3000元/亩一次性补贴,改种粮食的,每年再给予1000元/亩补贴,连续补贴三年;建设粮油品种比较鉴定试验园的,按建设投入的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同时,按照土地租金的5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此外,《政策》还鼓励粮食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等级认定,“对获得粮油仓储管理员或粮油质量检验员初级及以上培训等级认定的,一次性给予认定费用50%补贴。”
  “品种”一词在《政策》中被多次提及。《政策》提到,对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鉴定通过的畜禽遗传资源,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审定通过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评定为国家级、省级畜禽或水产核心育种场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果蔬产业方面,对新获得植物新品种权的,每个品种权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聚焦新业态
  4500年前,古蜀宝墩先民在新津种下一粒稻谷,开启了跨越千年的璀璨文明。而当下,农业在新津也呈现出越来越多的新玩法。
  “农业新业态”也是《政策》关注点之一。《政策》提到,对符合条件的农商文旅融合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贴;对达到标准的农村电商项目,按照年度线上销售额的30%给予补贴,每年不超过50万元。
  《政策》表示“支持农业总部经济发展”,对农业企业在新津设立总部,在新津区外拥有3家及以上分公司或控股50%及以上子公司,新津总部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且营业收入中来自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的比例不低于20%的,按年度营业收入的1%给予补贴,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另一方面,《政策》也提出支持数字化社会化服务,对提供“品种筛选、测土配肥、植保服务、机械配套”等全过程数字化平台服务的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
  在科技赋能方面,《政策》支持院(校)地合作打造试验示范、智慧农业项目等建设,对新获批认定的市级及以上科技小院,按照国家、省、市奖励资金标准给予1:1配套一次性补贴。
  支持农业品牌塑造
  促进区域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品牌价值的社会效益和示范引领作用愈加凸显。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也提出支持农业品牌塑造。其中,对新获得“两品一标一优”认证的,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两品一标一优”认证费给予50%补贴,认证费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另一方面,对经营主体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涉农类先进表彰、试点示范的,最高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合作社的,最高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家庭农场的,最高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发布日期:2024-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