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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导读

酒驾肇事逃逸又自首,法院:还是要判!
文章字数:1,589
  □蒋丽君 本报记者 胡斌
  交通肇事逃离现场后第二天自首能认定为逃逸吗?
  对方是无证驾驶,可以减轻犯罪嫌疑人刑罚吗?
  带着这两个问题,让我们走进今天的案例。
  喧嚣过后寂静的凌晨两点,刘某饮酒后驾驶小轿车与董某驾驶搭载着李某的电动三轮车相碰撞,造成董某受伤、李某受伤后经医生现场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刘某逃离事故现场,于次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经鉴定,董某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经蒲江县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人刘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董某、李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交通肇事逃离现场后第二日又投案自首能认定为肇事逃逸吗?
  本案中,刘某在交通肇事后没有依法保护现场、积极履行救助义务,而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选择逃离现场。刘某在交通肇事后逃逸,其逃逸行为已经发生,即使其第二日到公安机关自首,也不能改变其已经逃逸的事实,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自首行为不会改变逃逸的事实,但在量刑时,应当对刘某的自首情节予以评价,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对方是无证驾驶,可以减轻犯罪嫌疑人刑罚吗?
  无证驾驶是一种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将受到行政处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但是,无证驾驶并不必然引起交通事故,进行责任划分时还需要看无证驾驶方在事故中所引起的作用。如果无证驾驶和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需按照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本案中,对方驾驶员无证驾驶的行为并非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即使董某取得了驾驶证,依然不能幸免此次交通事故。故不能因董某无证驾驶的行为对刘某从轻处罚。
  蒲江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饮酒后违规驾驶机动车辆,发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并在事故发生后驾车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法官提醒
  酒驾认定标准与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不以司机的自我感觉作为评判标准,也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人体血液样品乙醇浓度专业检测结果为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而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的,致1人重伤,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就构成交通肇事罪。
  另外,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酒后驾车秒秒危险,酒精会严重影响驾驶者的反应能力和判断力,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大家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积极面对,保护现场,救助伤者,避免发生更严重的后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发布日期:2024-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