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住房租赁迎新政 金融助力租购并举
文章字数:917
□本报记者 胡斌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强住房租赁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等方面提出17条举措,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此次两部门正式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自2024年2月5日起施行。
《意见》明确了3个发力点:支持住房租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支持自持物业的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建立健全住房租赁金融支持体系。
根据《意见》,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应突出重点、瞄准短板,主要在大城市,围绕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问题,支持各类主体新建、改建和运营长期租赁住房,盘活存量房屋,有效增加保障性和商业性租赁住房供应。
在此次发布的《意见》中,“重点支持自持物业的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是市场关注的一个焦点。《意见》明确,重点支持以独立法人运营、业务边界清晰、具备房地产专业投资和管理能力的自持物业型住房租赁企业,促进其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升长期租赁住房的供给能力和运营水平,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举措。
《意见》提出,建立健全住房租赁金融支持体系。明确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应以市场配置为主,按市场化原则自主决策,为租赁住房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提供多元化、多层次、全周期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体系,市场功能完备、结构均衡、竞争有序。
在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方面,《意见》提出拓宽住房租赁企业债券融资渠道,支持发行住房租赁担保债券,稳步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有序投资住房租赁领域。
除了明确投融资等方面支持举措,《意见》还对住房租赁金融管理作出了规范。比如,严格住房租赁金融业务边界,明确“住房租赁金融业务要严格定位于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不得为短期投机炒作行为提供融资”。同时,严格住房租赁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防范住房租赁金融风险等。
业内人士认为,《意见》提出的举措覆盖了住房租赁开发建设贷款、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等方面,还明确了相关金融管理规范,涉及租赁住房项目全周期。相关政策落地见效后,将进一步助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完善租购并举的房地产发展模式。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强住房租赁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等方面提出17条举措,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此次两部门正式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自2024年2月5日起施行。
《意见》明确了3个发力点:支持住房租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支持自持物业的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建立健全住房租赁金融支持体系。
根据《意见》,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应突出重点、瞄准短板,主要在大城市,围绕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问题,支持各类主体新建、改建和运营长期租赁住房,盘活存量房屋,有效增加保障性和商业性租赁住房供应。
在此次发布的《意见》中,“重点支持自持物业的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是市场关注的一个焦点。《意见》明确,重点支持以独立法人运营、业务边界清晰、具备房地产专业投资和管理能力的自持物业型住房租赁企业,促进其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升长期租赁住房的供给能力和运营水平,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举措。
《意见》提出,建立健全住房租赁金融支持体系。明确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应以市场配置为主,按市场化原则自主决策,为租赁住房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提供多元化、多层次、全周期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体系,市场功能完备、结构均衡、竞争有序。
在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方面,《意见》提出拓宽住房租赁企业债券融资渠道,支持发行住房租赁担保债券,稳步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有序投资住房租赁领域。
除了明确投融资等方面支持举措,《意见》还对住房租赁金融管理作出了规范。比如,严格住房租赁金融业务边界,明确“住房租赁金融业务要严格定位于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不得为短期投机炒作行为提供融资”。同时,严格住房租赁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防范住房租赁金融风险等。
业内人士认为,《意见》提出的举措覆盖了住房租赁开发建设贷款、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等方面,还明确了相关金融管理规范,涉及租赁住房项目全周期。相关政策落地见效后,将进一步助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完善租购并举的房地产发展模式。
发布日期:2024-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