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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导读

挖掘和传承中华优秀 传统文化中的“和合”基因
文章字数:1,416
  罗宇航(西南政法大学)  
  “和”“合”二字最初见于甲骨文和金文中,其本意是一种综合性的思维方式,喻指万事万物虽有不同,却仍可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融合调整,达到和谐统一。著名史学家司马迁在《史记·循吏列传》中说:“施教导民,上下和合。”“和合”是中华民族所特有的文化基因,孕育了千百年华夏儿女的智慧,是现代国家治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纵观中国古代社会,国家的“和合”离不开法律制度的规范。中国传统以“礼”贯之,是法律儒家化的过程,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左传·隐公十一年》载:“礼,务国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后嗣者也。”可见在儒家看来,“礼”是调节社会关系、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手段;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说:“如果失礼,不但不好,而且不对、不合、不成。”这种中庸思想也同样表明了“和合”和“礼”的相通之处。“礼”是儒家文化的中心,在现代社会,想要建立“和合”的社会秩序,就要将“礼”融入到治国理念中来,但是和“礼”相比,“和合”的包容性更强,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首要价值,孔子说:“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和合”除了规范人们的处世原则外,还蕴含了自强不息、居安思危、求同存异等精神层面的价值观念,这就需要“和合”思想在三个层面继续发挥作用:
  一是人与人之间,要大力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杜绝道德失位。人与人之间的和合,应取和睦同心之意。人与人相处,最紧密的联系是家,《墨子·尚同中》说:“内之父子兄弟作怨讎,皆有离散之心,不能相和合。”如果一个家庭中父子兄弟之间,都没有和合的观念,最后只能家之不家。但在传统宗族观念中,家族是社会构成的基本元素,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班固在《白虎通·宗教》中解释家族说:“族者何也?族者凑也,聚也,谓恩爱相流凑也。”这个集体中的成员生相亲死相哀,方可合而为亲,成和合之态。在人与人之间,家族与家族之间贯之以琴瑟和谐的家庭观和人心和善的道德观,以和合汇聚人心,用人心践行和合,势必道德归位,社会大同。
  二是人与国家之间,要促进全体人民紧紧团结在一起,修己安人、公道正直、尊重差异、凝聚共识、化解矛盾,树立共同的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理想信念。中华民族在历史的泥潭里起起伏伏数千年,和合的文化基因早已渗入每一个族人的血液,和而不同的国家观念的深入发展,也一点点唤醒了沉睡在这基因中的家国记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是一句口号,于人而言,它是家国情怀,于国而言,它是使命担当。人与国家,是小我与大家,二者实现和合,是星星之火成燎原之势,是中华儿女民族之魂的复苏。
  三是人与自然之间,要顺天应人,坚持和谐共生,化解生态危机,应当贯之以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自然是大天地,而人则是小天地,二者的本质是相通的,之所以会出现人与自然背离的现象,乃是在传统社会的构建中,制定出繁杂的条框进行规制,以至于人们在生产生活甚至在做学问的过程中都不能“求其放心”。这种“久在樊笼里”失去本心的现状乃是人与自然和合的最大阻碍。但实现天人合一的至高境界并非要打破人类的社会规则,而是要抹净蒙在优秀传统文化上的灰尘,做到“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层次,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合的状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青山绿水常在,赤子之心长留。
  “和合”文化基因生生不息、薪火相传,要坚定文化自信自强,善用、常用“和合”思想,扎实推进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
发布日期:2023-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