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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统筹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融资工作
文章字数:889
  □本报记者 李艳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全面统筹和加强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融资工作助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重点围绕城市更新、产城融合和职住平衡、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统筹推进项目建设与融资工作,明确到2025年,进一步优化全区城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基础设施投融资结构,建立资源聚集、协同联动、分类施策、精准高效的投融资机制,助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
  为了突破以往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不同版块之间相对独立、零散分布的项目建设和融资模式,《行动方案》鼓励全区各地加强项目包装策划,通过片区整合、城乡统筹,“以丰补欠”“组团发展”方式,以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效防范行业风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争取更多资金支持。
  结合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特点,《行动方案》从开发性、政策金融、商业银行和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社会资本融资、金融工具、金融产品等多个层面为住房城乡建设重点领域项目“量身制定”金融产品和服务。各类机构结合自身优势提供金融支持:如鼓励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发挥优势,加大对各重点领域项目的中长期信贷投放力度;鼓励各商业银行积极针对重点领域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等服务需求,提供专业化、多元化金融服务等;支持保险资金通过直接投资或认购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方式,为重点领域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等。
  此外,在总结近年广西城市更新、住房保障、村镇建设等领域融资做法的基础上,提出具有行业特色的金融支持政策。如统筹金融支持城乡协调发展促进乡村振兴,为县域乡村基础设施项目提供更多长周期、低成本贷款。建立银项(银行+项目)对接平台和长效机制,形成策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的项目建设融资常态化工作机制。
  据悉,经初步摸底和测算,2023年全区城镇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有融资需求的项目涉及城市更新、村镇建设、历史文化保护等8类项目32个子项,融资需求潜力大。今年1—6月,全区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增贷款127亿元,其中,保障性住房项目新增融资63亿元,城镇危旧房(城中村)改造等续建项目贷款新增发放50.35亿元,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增融资13.65亿元。
发布日期:2023-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