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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导读

南充市蓬安县供销社:
“四个落实”推进依法治社
文章字数:658
  □李林毅 本报记者 蒋永飞
  为健全完善供销社系统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提高依法治社的能力和水平,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供销社通过落实尊法学法用法考法制度、法律顾问制度、业务与法治深度融合、“八五”普法规划,全面推进依法治社工作。
  落实尊法学法用法考法制度。蓬安县供销社党委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主体责任,把年度述法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把会前学法作为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上半年,学习法律法规条例20余部,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带头依法履职、依法办事,增强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
  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今年以来,法律顾问为县社在人员聘请、对外宣传、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6次,并为领导决策提供优质、高效、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
  落实业务与法治深度融合。法治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安排专人负责“法治账图”工作,深化认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耐心制定,多方请教学习培训,紧密结合“三定方案”和岗位职责,初步制作完成法治台账和法治导图工作。
  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紧扣“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主题活动,送法进乡村、进基层社、进社有企业共5次,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讲方式,围绕当地现实发展需要,结合行业特点,讲解《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相关知识,切实把法治宣传搬到田间地头,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发布日期:2023-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