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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6个法庭入选
文章字数:726
□本报记者 陶岚
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为了树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示范标杆,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推动人民法庭全面建设再上新台阶,经全面创建、逐级推荐、评估验收和社会公示,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命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亚运村人民法庭等100个人民法庭为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其中,四川成都崇州市人民法院街子旅游环保法庭、自贡市富顺县人民法院富世人民法庭、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峨眉山旅游环保法庭、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协兴人民法庭、雅安市汉源县人民法院九襄人民法庭、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人民法院漳扎人民法庭等6个法庭入选。
决定指出,自202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积极动员组织广大人民法庭深入开展创建工作,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
决定强调,希望被命名的人民法庭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深入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辐射带动全国人民法庭不断取得新的业绩。各地区人民法庭要以“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榜样,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争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先锋模范,筑牢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决定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切实履行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重要职能,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持续抓实“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聚力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提质增效,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为了树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示范标杆,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推动人民法庭全面建设再上新台阶,经全面创建、逐级推荐、评估验收和社会公示,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命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亚运村人民法庭等100个人民法庭为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其中,四川成都崇州市人民法院街子旅游环保法庭、自贡市富顺县人民法院富世人民法庭、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峨眉山旅游环保法庭、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协兴人民法庭、雅安市汉源县人民法院九襄人民法庭、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人民法院漳扎人民法庭等6个法庭入选。
决定指出,自202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积极动员组织广大人民法庭深入开展创建工作,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
决定强调,希望被命名的人民法庭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深入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辐射带动全国人民法庭不断取得新的业绩。各地区人民法庭要以“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榜样,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争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先锋模范,筑牢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决定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切实履行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重要职能,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持续抓实“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聚力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提质增效,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发布日期:2026-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