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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导读

六部门发布《口岸重点管控外来物种名录》
我国进一步筑牢国门生物安全屏障
文章字数:1,021
  □本报记者 陶岚
  日前,海关总署联合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林草局首次发布《口岸重点管控外来物种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名录》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届时,未经批准,擅自引进该名录内外来物种的,海关将依法没收并处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所谓外来物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天然分布,经自然或人为途径传入的物种。通俗讲,可以称作我国物种界的“外来户”。法律规定,不得违规携带、寄递外来物种进境。
  2022年,我国出台了《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并发布《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包含59种外来入侵物种,是重点防治的对象。但在海关执法实践中,经常在口岸查获一些物种,不在《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中,且绝大多数我国无天然分布,属于外来物种,有些还具有潜在的入侵风险。一旦传入定殖,很可能对我国生态环境安全和生物多样性造成破坏,产生严重的生态危害和经济影响。
  经过专家多轮严谨科学的评估论证,最终确定首批需在口岸实施重点管控、具有潜在入侵风险的外来物种清单,包括巨人恐蚁、森林葱蜗牛、眼点丽鱼、海蟾蜍在内的21个科(属、种)。
  今年2月份,海关关员在拱北口岸进境旅客行李中查获5条菱锯脂鲤。这种俗称黑食人鱼的观赏鱼成年个体可超过50厘米,性情凶猛、攻击性强。进入我们本土水域会大量捕食本土水生生物,还可能对人身安全造成伤害。此外,拱北海关还多次截获大棘甲鲶、金色锉钩甲鲇、锯齿假棘甲鲇、纳氏臀点脂鲤等观赏鱼。
  近年来,热带观赏鱼养殖热驱动线上交易活跃,走私购销产业链复杂,打击难度大。观赏鱼走私已初具产业链特征,不法分子采取境外走私、国内本土繁育的模式,在网络发布售卖信息,获取订单后由专人在东南亚、南美等地采购,经组织职业“水客”通过“蚂蚁搬家”的方式夹藏携带入境。同时,通过建造非法“孵化点”进行繁育,以增加异宠货源。随着海关对寄递渠道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走私分子逐渐将走私重点向旅检渠道转移。
  目前,菱锯脂鲤等具有潜在入侵风险的观赏鱼类均已纳入《口岸重点管控外来物种名录》内。我国的生物安全法明确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的,没收引进的外来物种,并处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罚款。
  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国海关将持续加强进境邮件、快件、跨境电商和旅客行李物品的检查。日后,在该名录施行过程中,海关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口岸查获、风险研判和入侵趋势分析基础上对名录实行动态调整。
发布日期:2026-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