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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买服务遇糟心事 消委会调解保权益
文章字数:1,126
  □本报记者 马工枚
  当商家承诺的“免费换新”变成“周转电池”,当新车故障灯反复报警却维修无果,当预付数千元的服务说没就没……这些消费维权难题如何破局?近日,记者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了解到,多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受理多起相关消费维权投诉。
  2024年6月28日,消费者在广安市岳池县某电动车门店支付2899元购买一辆电动车,商家承诺电池“非人为损坏一年内免费换新”。2025年3月16日,电池出现质量问题,检测确认符合质保条件后,商家却以“周转电池”替代原装电池,消费者遂向岳池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投诉。经调查核实,商家存在三包条款告知不全、售后承诺模糊化等问题,经调解双方和解,消费者支付100元差价后获换原装新电池。
  2025年1月23日,消费者耿先生向泸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投诉,称新购不久的车故障灯频繁报警,多次维修仍未消除,泸州某汽车4S店拒绝其退换车诉求。经核实,消费者于2024年11月2日收到新车当日,车辆首次驶出1公里即出现仪表盘发动机故障灯提示,经刷码消除后,11月8日再次出现同样故障。2025年1月3日,消费者联系售后人员,远程技师反馈需检测是否为发动机喷油嘴异常。因未及时处置,1月15日出现了车身不规则抖动现象。经消费维权汽车专家提供意见,多方进行调解,双方达成和解,由4S店负责维修,根治车辆故障,并赠送消费者3次价值7500元的保养服务。
  2024年11月底至2025年1月期间,资阳市高新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接到华先生等人投诉,反映他们通过不同形式在资阳市高新区某两家4S店购买了多年的汽车保养和三大件保修的“双保”服务,但在2024年11月30日,车主们发现4S店已经人去楼空,现场仅留下一张闭店公告,公告称:4S店已从品牌退出并闭店,客户可以前往成都市经营地址继续享受双保服务。车主们因距离远、服务缩水等问题拒绝接受,要求退款。经核实,涉事4S店因资金链断裂导致闭店,涉及的756名“双保客户”,每户预存金额从3000元到7000元不等,纠纷总额逾400万元。经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调解,“双保客户”在资阳市高新区其他汽车保养服务店继续接受服务,同时也可以选择在公告中的成都市指定服务点接受服务,如不接受以上方案再按照服务合同内容进行退款。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表示 当前售后服务领域投诉量显著攀升,折射出经营者履约机制松散、服务标准体系缺位等顽疾。在此提醒消费者,要关注对合同重要条款的审查,如在汽车售后服务中要重点核验质保条款中原厂件、终身维护等关键承诺的适用条件及免责条款,同时要留存录音、截图、沟通记录、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据。售后服务质量直接关联企业信誉的生命力,经营者应摒弃将售后视为成本包袱的短视思维,真正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将售后作为提升品牌竞争力的关键环节,才能赢得消费者的认可和依赖,方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发布日期:2025-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