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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他人伪造私刻、冒用我公司公章行为的声明
文章字数:333
  因芒康县曲孜卡乡古学公路项目工程引发一系列民事案件,我们在法院应诉过程中发现,有人未经过我公司许可,私自刻制我公司的公章以及四川中恒邦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古学公路项目章,对外签订合同,严重侵犯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在此特别声明:
  1、我公司仅有一枚防伪公章,无合同专用章和项目章,该枚公章由我公司刘英在保管和使用。如以我公司名义对外用印,需法定代表人刘英使用加盖,除此之外其他来历不明的我公司印章均为假冒、私刻。
  2、在芒康县曲孜卡乡古学公路项目中,凡是未经过我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英书面确认并签名而加盖的公章,均属于假冒、私刻,任何加盖我公司公章进行的法律行为、文件签署或者确认,我公司均不予以认可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四川中恒邦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2日

发布日期:2025-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