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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 AI合成内容需“亮明身份”
文章字数:641
  □本报记者 冯庄
  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9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确所有AI生成的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都要“亮明身份”。
  《办法》明确,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是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合成的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信息。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分“显式标识”和“隐式标识”两种。显式标识是指在生成合成内容或者交互场景界面中添加的,以文字、声音、图形等方式呈现并可以被用户明显感知到的标识。
  隐式标识是指采取技术措施在生成合成内容文件数据中添加的,不易被用户明显感知到的标识。“隐式标识更像指纹,所有生成合成内容需在文件元数据中添加。一旦有问题,技术一查就能找到痕迹。”智能感知与控制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吴浩说,两种标识形成“显式告知用户、隐式支撑监管”的双重保障体系。
  截至目前,我国已有490余款大模型在国家网信办完成备案,240余款大模型在省级网信办完成登记,我国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的用户规模已达2.3亿人。平台在服务提供者的内容上架或上线时要进行审核,核验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对未标识或疑似生成内容要添加风险提示,从而在传播端阻断虚假信息扩散。
  《办法》与《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充分衔接。服务提供者在履行算法备案、安全评估等手续时,相关材料可能涉及标识的技术细节,如水印算法、元数据格式、服务商编码等,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执法部门在发现违法内容时快速识别内容来源,追踪到服务提供者或者用户。
发布日期:2025-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