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版导读
云南省“五方联动” 合力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文章字数:1,355
□本报记者 胡斌
近年来,云南省总工会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建立健全“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行政”协作联动机制,努力把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依法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在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时,工会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联动人社、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等部门有效化解劳动争议,这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
2004年,昆明市总工会首次在全国探索并提出了“两书”制度概念,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两书”制度首次写进两高工作报告。
去年以来,云南省总工会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等部门共同召开推进会,全面推行“一函两书”制度。全省工会共建立劳动法律监督组织2.23万个,去年完成1.7万名监督员培训取证工作。
云南省重视从源头完善职工群众权益维护机制,凝聚合力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修订《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组织开展《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执法检查,配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调研。云南省政府出台《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云南省总工会推动健全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建立完善信息共享、联合调研、典型案例发布等制度,构筑了职工权益保护防线。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公正高效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妥善化解劳动纠纷。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全省人社部门不断优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办理流程,围绕追索劳动报酬、确认劳动关系等主要劳动争议类型,提升劳动争议调处效能。同时,进一步落实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机制,确保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得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
多方联动,完善劳动领域矛盾纠纷预防调处体系。近年来,云南省各级工会、人社部门劳动争议调解服务资源全面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全面提升劳动争议调解质效。全省工会广泛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推动3.6万户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云南省总工会与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每年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职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多举措提升企业规范用工意识和职工群众依法维权意识。
协同共治,推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近年来,云南省总工会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出台《云南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操作指引》,引导企业、职工优先选择协商调解方式,有效化解劳动争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省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联合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建立94个以商圈、园区、企业为重点的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有效破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难、多头跑”问题,提供高效便捷的解纷服务。
目前,云南省已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6万个,乡镇(街道)司法所1432个,同时还建设了覆盖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等辖区1.7万余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当劳动者遇到矛盾纠纷时,还可以拨打“云南省总工会12351服务职工热线”“12348云南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及时寻求帮助。
近年来,云南省总工会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建立健全“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行政”协作联动机制,努力把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依法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在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时,工会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联动人社、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等部门有效化解劳动争议,这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
2004年,昆明市总工会首次在全国探索并提出了“两书”制度概念,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两书”制度首次写进两高工作报告。
去年以来,云南省总工会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等部门共同召开推进会,全面推行“一函两书”制度。全省工会共建立劳动法律监督组织2.23万个,去年完成1.7万名监督员培训取证工作。
云南省重视从源头完善职工群众权益维护机制,凝聚合力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修订《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组织开展《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执法检查,配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调研。云南省政府出台《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云南省总工会推动健全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建立完善信息共享、联合调研、典型案例发布等制度,构筑了职工权益保护防线。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公正高效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妥善化解劳动纠纷。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全省人社部门不断优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办理流程,围绕追索劳动报酬、确认劳动关系等主要劳动争议类型,提升劳动争议调处效能。同时,进一步落实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机制,确保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得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
多方联动,完善劳动领域矛盾纠纷预防调处体系。近年来,云南省各级工会、人社部门劳动争议调解服务资源全面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全面提升劳动争议调解质效。全省工会广泛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推动3.6万户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云南省总工会与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每年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职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多举措提升企业规范用工意识和职工群众依法维权意识。
协同共治,推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近年来,云南省总工会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出台《云南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操作指引》,引导企业、职工优先选择协商调解方式,有效化解劳动争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省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联合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建立94个以商圈、园区、企业为重点的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有效破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难、多头跑”问题,提供高效便捷的解纷服务。
目前,云南省已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6万个,乡镇(街道)司法所1432个,同时还建设了覆盖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等辖区1.7万余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当劳动者遇到矛盾纠纷时,还可以拨打“云南省总工会12351服务职工热线”“12348云南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及时寻求帮助。
发布日期:2025-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