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版导读
“三级联动”打造农资服务新标杆
文章字数:1,804
□本报记者 尚梅柱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作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绿色农资”升级行动的31个试点县之一,自启动试点工作以来,该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相关要求,积极担负试点实施主体责任,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推进“绿色农资”升级行动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不仅为当地农业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四川省乃至全国的“绿色农资”升级行动提供了宝贵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工作机制
泸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供销社“绿色农资”升级行动试点工作,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同时组建专项工作小组,负责试点工作推进落实和经验总结等工作。为进一步完善农资联购分销、淡储旺供等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工作人员具体抓、企业主体和经营服务网络全面到位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试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为更好地完成试点工作,试点资金采取企业自筹、银行贷款、财政补助和争取上级供销社支持相结合等方式,全力推动升级试点行动。泸县供销社成功争取到四川省供销社的支持,将泸县纳入“四川省供销为农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县”的建设范围。到位的省级综合改革发展资金用于支持泸县建设农资连锁配送中心和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县域绿色农资网络体系,并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明晰试点目标 突出工作重点
泸县供销社以社有企业泸县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和泸县泸川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家县级农资公司为龙头,搭建上联生产厂家、下联销售终端的经营服务平台,做强县级农资企业“联购分销”业务,将绿色农资厂价直销到各基层供销社,做实农资企业与基层供销社的产权、资本、业务联结,通过实行农资商品“统一进货、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统一服务”的“四统一”模式,实现了品牌农资商品县域总经销、总代理业务,有效保障了农资供应的质量和稳定性。通过稳价保供和平抑物价,直接让利农户;农资商品直接配送进村入社到户;开展各种推广活动和培训,发放各类农技科普资料;向四川省供销社报送化肥监测信息,为农资市场的稳定和规范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举措充分彰显了供销社在农资供应中的主渠道作用。
完善工作举措 确保稳步推进
泸县供销社不断强化完善工作举措,通过加强农资保供体系建设,建立“县级社有企业+镇级供销社+村级综合服务社”的“三级联动”机制,加快构建农资供应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的经营服务格局,形成了县有农资连锁配送中心、镇有农资超市(庄稼医院)、村有综合服务社的县、镇、村三级农资流通服务网络。泸县供销社改造升级县级社有农资企业,新建县级农资连锁配送中心,改造镇级供销社、村级供销社,改造升级服务网点。全县共建成农资连锁配送网点超600个,包括农资超市、庄稼医院、村级农资服务点。
优化绿色农资供应结构。泸县供销社已经与成都丰瑞泽签订液体肥代理协议,以绿色生态农资供应为导向,按照国家“两减一增”要求,积极推广水肥一体化、种肥同播等技术应用。同时,以泸县龙眼为切入点,在潮河镇、海潮镇、云龙镇、太伏镇推广液体肥。此外,泸县供销社充分利用镇级供销社建成的3个秸秆回收处理厂,开展有机肥研发生产,构建了从秸秆回收、加工处理、有机肥生产到田间施用的绿色农资供应链。
完善农资质量管理制度。由于基层农资经营个体工商户零售定价权掌握在自己手中,导致农资商品在市场上售价混乱且价格高昂,老百姓得不到实惠,种植成本偏高。部分生产厂商低价抛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坑农害农的行为时有发生。因此,泸县供销社积极加强与实力强、品质优、信誉好的大中型农资生产厂商沟通合作,掌控上游优质资源,主动对接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农资商品专项整治行动,严把进货、仓储、销售关,坚决防范假冒伪劣农资商品通过供销社渠道进入市场。
深耕“绿色农资” 引领升级之路
接下来,泸县供销社将围绕以下四方面稳步推进“绿色农资”升级行动试点工作。一是持续推进网点建设。将严格按照建设任务时间节点,完成剩余镇级网点和村级销售网点新建或升级改造。二是加强人才培养。利用供销社系统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或社会培训机构,培训一批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基层供销社“土专家”和“田秀才”。同时,联合上游厂家及农技专家,积极向广大农户推广绿色农资产品和农作物栽培种植新技术。三是建立健全农资产品质量监管机制。主动与农业农村、市场监督、公安等部门沟通对接,共同开展假冒伪劣农资商品专项整治行动。四是及时、准确向四川省供销社报送相关监测资料,提供农资市场把控和决策依据。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作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绿色农资”升级行动的31个试点县之一,自启动试点工作以来,该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相关要求,积极担负试点实施主体责任,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推进“绿色农资”升级行动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不仅为当地农业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四川省乃至全国的“绿色农资”升级行动提供了宝贵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工作机制
泸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供销社“绿色农资”升级行动试点工作,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同时组建专项工作小组,负责试点工作推进落实和经验总结等工作。为进一步完善农资联购分销、淡储旺供等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工作人员具体抓、企业主体和经营服务网络全面到位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试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为更好地完成试点工作,试点资金采取企业自筹、银行贷款、财政补助和争取上级供销社支持相结合等方式,全力推动升级试点行动。泸县供销社成功争取到四川省供销社的支持,将泸县纳入“四川省供销为农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县”的建设范围。到位的省级综合改革发展资金用于支持泸县建设农资连锁配送中心和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县域绿色农资网络体系,并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明晰试点目标 突出工作重点
泸县供销社以社有企业泸县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和泸县泸川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家县级农资公司为龙头,搭建上联生产厂家、下联销售终端的经营服务平台,做强县级农资企业“联购分销”业务,将绿色农资厂价直销到各基层供销社,做实农资企业与基层供销社的产权、资本、业务联结,通过实行农资商品“统一进货、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统一服务”的“四统一”模式,实现了品牌农资商品县域总经销、总代理业务,有效保障了农资供应的质量和稳定性。通过稳价保供和平抑物价,直接让利农户;农资商品直接配送进村入社到户;开展各种推广活动和培训,发放各类农技科普资料;向四川省供销社报送化肥监测信息,为农资市场的稳定和规范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举措充分彰显了供销社在农资供应中的主渠道作用。
完善工作举措 确保稳步推进
泸县供销社不断强化完善工作举措,通过加强农资保供体系建设,建立“县级社有企业+镇级供销社+村级综合服务社”的“三级联动”机制,加快构建农资供应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的经营服务格局,形成了县有农资连锁配送中心、镇有农资超市(庄稼医院)、村有综合服务社的县、镇、村三级农资流通服务网络。泸县供销社改造升级县级社有农资企业,新建县级农资连锁配送中心,改造镇级供销社、村级供销社,改造升级服务网点。全县共建成农资连锁配送网点超600个,包括农资超市、庄稼医院、村级农资服务点。
优化绿色农资供应结构。泸县供销社已经与成都丰瑞泽签订液体肥代理协议,以绿色生态农资供应为导向,按照国家“两减一增”要求,积极推广水肥一体化、种肥同播等技术应用。同时,以泸县龙眼为切入点,在潮河镇、海潮镇、云龙镇、太伏镇推广液体肥。此外,泸县供销社充分利用镇级供销社建成的3个秸秆回收处理厂,开展有机肥研发生产,构建了从秸秆回收、加工处理、有机肥生产到田间施用的绿色农资供应链。
完善农资质量管理制度。由于基层农资经营个体工商户零售定价权掌握在自己手中,导致农资商品在市场上售价混乱且价格高昂,老百姓得不到实惠,种植成本偏高。部分生产厂商低价抛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坑农害农的行为时有发生。因此,泸县供销社积极加强与实力强、品质优、信誉好的大中型农资生产厂商沟通合作,掌控上游优质资源,主动对接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农资商品专项整治行动,严把进货、仓储、销售关,坚决防范假冒伪劣农资商品通过供销社渠道进入市场。
深耕“绿色农资” 引领升级之路
接下来,泸县供销社将围绕以下四方面稳步推进“绿色农资”升级行动试点工作。一是持续推进网点建设。将严格按照建设任务时间节点,完成剩余镇级网点和村级销售网点新建或升级改造。二是加强人才培养。利用供销社系统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或社会培训机构,培训一批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基层供销社“土专家”和“田秀才”。同时,联合上游厂家及农技专家,积极向广大农户推广绿色农资产品和农作物栽培种植新技术。三是建立健全农资产品质量监管机制。主动与农业农村、市场监督、公安等部门沟通对接,共同开展假冒伪劣农资商品专项整治行动。四是及时、准确向四川省供销社报送相关监测资料,提供农资市场把控和决策依据。
发布日期:2025-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