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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导读

回应群众呼声 优化多项规定
新修订的《德阳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哪些变化?
文章字数:2,731

  本报讯(记者 李鹏飞 文/图)近日,记者从四川省德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德阳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8年10月出台、2019年4月1日起施行,推动了德阳市物业管理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为了适应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德阳市人大常委会于2023年启动《条例》修订,2024年12月4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了修订后的《条例》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比原《条例》减少22条 聚焦地方立法补充性功能
  “修订后的《条例》共三十条,比原《条例》减少22条。按照‘小切口’立法要求,《条例》主要聚焦地方立法补充性功能,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群众关切,对上位法已有的规定一般不简单重复。”德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朱伟对《条例》修订的背景、过程、主要内容、突出特点等进行了介绍。
  据悉,修订后的《条例》主要内容和地方特色包括:厘清监管职责。重点理顺物业管理监管机制,明确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委员会的职责。推动治理创新,细化党建引领,建立党的基层组织领导下的物业管理协调运行机制,形成社区治理合力。
  完善业主及业主组织、物业服务人的相关规定。重点规范物业管理各方的行为,保留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新增物业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对任期届满的业主委员会进行审计,并对业主委员会进行满意度评价;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作出违法规定的,有关机关应当依法作出纠正。
  解决突出问题。对业主共有部分收益的范围及用途、小区绿化管理、充换电设施建设和场所规范、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突出问题,规定了相应措施和制度。
  强化共有绿地上的绿化管理——新修订《条例》一大特色
  记者注意到,新修订《条例》的一大特色在于提出强化对共有绿地进行绿化管理。小区园林树木如何修剪有很强的技术性,德阳是否有相应的技术规范,主要内容有哪些?
  据了解,近年来,德阳同全国各地一样,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老百姓对生活品质、居住环境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小区绿化是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景观、生态、休憩等功能,大树成阴、绿意盎然的小区环境是每一个居民都想拥有的。但同时,由于部分树木过于高大、枝叶过于繁盛,影响了低层居民的生活采光,同时在大风暴雨天气也容易造成断枝倒伏,存在安全隐患,是“绿色的烦恼”,正因此,在植被比较丰富的一些老旧小区中,出现了过度修剪的情况。小区树木怎么修剪的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
  “因此,为了配合新修订《条例》的发布实施,德阳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制定了《德阳市城市树木修剪整形技术指南》。”德阳市城管执法局局长赵科表示。
  据赵科介绍,《指南》涵盖了修剪原则、修剪内容、日常修剪、安全修剪、应急修剪、修剪要求、修剪方式、公共绿地和居住区修剪以及修剪负面清单等内容,明确了不同树种和地点的修剪要求,总之,《指南》讲了树木不同的部位用什么方法怎么修剪,平时、有安全隐患时、有紧急情况时怎么修剪,修剪时要注意什么,公共绿地和小区里的树怎么修剪,哪些是不能修剪的等,“为提升操作指导性,《指南》还配套了一些图片和实例。希望《指南》的印发,能有效化解德阳市居住区树木修剪的矛盾。”
  赵科表示,后期,随着园林绿化修剪技术的进步,以及城市园林绿化养护实践经验的不断积累,德阳市城管执法局将适时对《指南》进行修订,以适应城市园林绿化发展的需要。
   切实履行职责 推动物业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
  德阳市司法行政部门如何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条例》有效实施,推动德阳市物业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
  “德阳市司法局将全面落实主责主业,在普法宣传、执法监督、人民调解、合法性审查、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条例》有效实施。”德阳市司法局副局长李玉龙表示,在积极推进普法宣传方面,将《条例》宣传纳入法治德阳建设重要内容以及年度普法工作重点,全面加强德阳市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普及。全面加强学法教育宣传。以“法律十进”为载体,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督促相关部门重点做好建设单位、物业服务行业组织及从业人员、物业服务人和业主组织等的专题学法培训。合理利用各类平台宣传。结合“四川法治行”一月一主题活动、“法治德阳”智慧普法矩阵,制作“德晓法”普法课堂、微剧场等新媒体普法作品,同时结合法治公园、法治长廊、法治公交专线等各类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条例》宣传。抓实执法司法过程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督促相关各执法部门加大执法过程中对《条例》的普及教育,推动开展全程说理式执法,做到“一次执法就是一次宣传”。
  在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方面,今年,德阳市司法局以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专项行动为重点,常态化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一是优化营商环境。运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96999”企业服务热线合作机制,有效收集受理投诉建议,并加以解决。二是提高执法效能。围绕“综合查一次”目标,既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惩严重违法行为,又要推动柔性执法落地。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动态跟踪机制,以周提示、月调度、季分析的方式,推动执法任务落地落实。
  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加速健全调解网络。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指导建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依托现有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室,进一步健全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物业纠纷调解组织。加强调解队伍建设。指导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广泛吸纳业主代表以及物业服务人代表等各方力量,打造多元化的调解队伍。加大物业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充分发挥调解组织、调解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三熟”优势,深入网格、小区、楼栋,全面排查物业矛盾纠纷。
  “发挥合法性审查职能。”李云龙介绍说,将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职能,在制定与《条例》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时把好文件决策合法性审查关口,全力推动《条例》的贯彻执行。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五大”法定程序,确保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提高规范性文件内容质量,确保出台的文件主体适格、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等上位法规定。
  李云龙表示,还将强化公共法律服务,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等渠道,及时解答业主和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过程中遇到的物业费纠纷、小区公共设施维护、邻里纠纷等问题。开展法律援助。对于经济困难的业主或物业从业人员,在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情况下,为其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创新“公证+”法律服务。推进公证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小区,开展物业纠纷类专题法治宣传活动,让群众享受“家门口”公证法律服务。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公证服务物业纠纷处置工作为突破口,及时反馈跟进解决,力争将物业纠纷防控在源头,化解在萌芽,治理在前端。
发布日期:2025-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