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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青川县发布《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全力守护劳动者“钱袋子”
文章字数:814
  □王灿 鄢怀林 本报记者 魏彪
  随着岁末的脚步日益临近,劳动报酬结算即将迎来高峰期。为确保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近日,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总工会发布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旨在为广大劳动者的“钱袋子”筑牢稳固防线。
  该提示函依据多部相关法律法规,从多个方面对用人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劳动报酬支付方面,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体系,确保劳动者能及时获得应得的报酬。同时,对于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工资支付,也需提前作出妥善安排。此外,劳务派遣、外包等用工形式的劳动者权益同样受到严格保护,不容任何侵犯。
  在劳动报酬规则设定上,用人单位需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清晰界定支付标准、时间、方式等关键要素,确保劳动者对自身的收入情况有明确的了解。对于新就业形态平台企业,则需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明确劳动定额、抽成比例、计件单价等具体细则,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同时,提示函还强调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重要性,要求各用人单位向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支付的报酬必须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此外,用人单位还需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内部劳动规章制度,涉及劳动者报酬等重大事项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协商确定。一旦发现欠薪隐患,需立即主动整改,并自觉接受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工会等多部门的联合监管。
  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单位需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实行用工实名制管理,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有保障。工程建设单位则需按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并按要求提供担保,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此外,广大劳动者若遭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可随时拨打12351工会服务职工热线或青川县职工法律咨询热线(0839)7202563进行投诉举报。青川县总工会此次行动不仅彰显了其对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高度重视,也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奠定了坚实基础。
发布日期:2024-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