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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导读

爱犬“大战”受伤谁担责
文章字数:621
  宠物的陪伴给人们生活提供了诸多乐趣,带来欢乐的同时偶尔也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近日,一起因宠物狗撕咬事件引发的纠纷诉至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杨某在小区内例常牵绳遛其所饲养的泰迪犬,遇到同小区王某、温某未牵绳遛其饲养的金毛犬,两只宠物狗在路上发生撕咬,最终导致杨某的泰迪犬受伤住院,花费治疗费1640元。后杨某将王某、温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所花治疗费1640元及精神损失费1000元,共计2640元。
  杨某:你的狗咬了我的狗,导致它受伤住院,当然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王某:我家“狗孩子”一直很温顺,还不是因为你的狗主动挑衅,是你的狗有错在先。
  承办法官抓住双方爱狗的共性,在调解中法理与情理并用,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充分沟通,并向王某、温某指出其在遛狗过程中未拴牵引绳存在的过错,详细释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中疏于监管应承担的责任,同时向双方普及了文明养犬、规范养犬的相关知识。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双方达成一致,由王某、温某向杨某赔偿1640元,杨某当场撤诉。
  法官说法
  近年来,宠物已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承载着家庭陪伴和精神寄托的重任。与此同时,由于部分宠物饲养人和管理人缺乏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对宠物疏于管理,导致宠物饲养方面存在安全隐患。
  在此法官提醒:宠物饲养人和管理人要遵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承担好管理、看护责任,如办理养犬许可证、接种疫苗等。同时,携爱犬出门务必规范佩戴牵引绳,及时制止犬只吠叫和攻击行为,防止宠物互伤乃至伤人事件发生。
  伍鸿飞
发布日期:2024-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