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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每年安排30亿元 支持工业领域设备升级改造
文章字数:1,403
  □本报记者 胡斌
  日前,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了22项政策措施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对相关补贴政策予以全面优化升级。
  加大设备更新支持力度
  在加大设备更新支持力度方面,《措施》指出,支持工业领域开展大规模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从2024年7月24日至2027年12月31日,每年安排30亿元对工业领域设备升级、智改数转、绿色低碳、安全生产、微技术改造等项目予以支持。
  《措施》明确,支持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和新购置客渡船舶、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对报废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8万元;对无报废只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5万元;对只提前报废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的,平均每辆车补贴3万元。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包括推动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对更新车龄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平均每辆车补贴6万元等内容。其中,对新购置氢能源城市公交车按其实际售价的10%给予一次性配套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台。
  同时,还要支持农业机械报废、建筑领域重点设备、教育领域重点设备、文旅领域重点设备、医疗领域重点设备更新以及加大设备更新融资支持。
   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
  在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措施》明确,实施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以及家电以旧换新补贴。
  2024年4月24 日至2024 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1.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措施》提升了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2024年 8 月26日至2024年 12月 31日,个人消费者转让名下四川号牌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新车在省内登记上牌并为非营运性质的,分别给予1万元、0.7万元一次性定额补贴。
  此外,四川还将实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和登记符合有关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5%予以补贴。
  就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来说,此次纳入补贴的品类也大幅扩容。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冰柜)、洗衣机(干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16类家电产品的予以补贴。对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20%,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没有规定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措施》还指出,四川将发放家居家装焕新消费券,对12类旧房装修、9类智能家居产品以及6类适老化改造产品,按不超过30%的优惠比例分批分类分档发放消费券;并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循环利用体系建设。
  为激发消费活力,四川还将实施消费信贷财政贴息。今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银行机构向省内居民发放1年期及以上,且贷款用途为汽车购置、电子产品、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4类商品线下消费贷款,财政部门按照年利率1.55%、单笔不超过3000元,给予居民1年期一次性贴息,居民在全省范围最高可享受2笔贷款贴息支持。
发布日期:2024-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