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4版

本版导读

云南省出台补贴政策 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
文章字数:714
  本报讯(记者 李艳)近日,记者从云南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即日起,云南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进一步提高汽车报废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等补贴标准,对购买15类家电家居产品及电动自行车给予补贴,切实激发消费活力。
  近期,国家统筹考虑云南实际,安排45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云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支持汽车报废更新和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促进智能家居消费,统筹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提标、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提标,持续释放投资消费能力。
  为加快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起草了《云南省2024年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将于近日公布。
  《实施方案》明确,力争2024年全省报废汽车回收量同比增长20%以上,二手车交易量同比增长10%以上,废旧家电回收400万台以上,汽车报废更新补贴3万辆以上,汽车置换更新补贴12万辆以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100万辆以上,家电家居补贴100万台(套)以上,带动有关商品消费500亿元以上。同时还明确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方面的工作目标。
  在备受关注的补贴标准方面,《实施方案》扩大支持范围、提升补贴标准,将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等,一并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更新,将补贴标准由此前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分别提高到2万元和1.5万元,均增长1倍及以上。
发布日期:2024-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