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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导读

泸州市泸县供销社:
“监审合一”管好用活基层社和社有企业
文章字数:599
  为进一步加强供销社系统管理工作,提升基层社及社有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能力,四川省泸州市泸县供销社积极探索“监审合一”管理体制,多措并举强化监督机制,护航基层社及社有企业健康发展。
  用好“三会制度”,实现事前监督。全县基层社均建立完善“三会制度”,各基层社需按制度要求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接受全体社员和监事会全方面、全过程监督。
  用活“监管平台”,实现事中监督。“监管平台”即县级财务服务公司,主要为基层社、全资企业提供代理记账、财务咨询服务。财务公司利用省级“供销云”平台,实现财务数据的实时上传、查询和分析,为县供销社提供全面、准确的财务数据支持,帮助县供销社及时了解各基层社的财务状况,发现问题并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截至目前,泸县供销社系统纳入县级财务公司代理记账的基层社覆盖率为80%,全资企业覆盖率达100%,预计到2024年底,各基层社将全面纳入县级财务公司代理记账,实现财务管理“县基一体化”。
  用准“三方审计”,实现事后监督。近期,泸县供销社对全县基层社和全资企业全面开展内部审计,旨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第三方审计公司将针对各基层社和社有企业经营活动、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有效建议意见,推进各基层社和社有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助推其绿色健康高效发展。
  下一步,泸县供销社将继续加强对基层社和社有企业的管理监督,不断完善和优化监督方式方法,为全县供销社系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丁明海
发布日期:2024-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