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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打闹惹官司 法官倾心调解止纷争
文章字数:1,052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一直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近日,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在校打闹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用实际行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周某与胡某系洪雅某中学的同班同学。2022年2月18日早上课间休息时间,周某到胡某座位上,用手扣住了胡某脖子,胡某下意识将周某摔倒在地,导致周某左手肘关节受伤。后周某被送往洪雅县某医院治疗,洪雅县某医院对周某进行了包扎、止痛等保守治疗。但此后周某的伤处一直伴有疼痛,先后到其他医院检查治疗。2023年3月20日,周某在省级医院进行了骨折复位内固定术及肘关节清理。2023年9月1日,经司法鉴定所鉴定:周某的伤情为十级伤残,洪雅某医院对周某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过错参与度为56%—65%。周某的监护人与洪雅某医院就医疗责任纠纷达成了调解。但在周某的致残原因是否直接由胡某摔伤导致,胡某是否应该赔偿损伤上,当事人争议颇大。2023年11月,周某将胡某诉至法院,请求胡某赔偿其因摔伤致残造成的各项损失10余万元。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该案的两名当事人均为未成年人,且为同班同学,承办法官庭审前积极组织双方家长进行沟通协调,以期促成和解,避免对两名未成年人学习和生活造成不利影响。但双方当事人各执己见,未达成一致意见。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意见,聚焦双方争议点:周某致残是否直接由胡某摔伤导致。承办法官主动联系两名未成年人的班主任,了解案发时的具体情况以及二人在学校的日常表现等。班主任详细向承办法官阐述了周某受伤的经过,讲述了二人在学校的日常,希望法院能积极促成调解,让两个家庭化干戈为玉帛、缓解两名学生的对立情绪。
  在充分了解案情、进一步捋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上,承办法官采取背对背方式再次组织调解。承办法官站在依法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角度,阐明相关法律法规和赔偿规则,明确按责任划分承担比例。又从情理角度出发,引导双方互谅互解,力争疏解双方心结。经过法官的耐心疏导,双方家长就赔偿金额反复磋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胡某监护人赔偿周某各项损失共计1.8万元。考虑到胡某家庭经济困难,经胡某申请,洪雅法院决定免收诉讼费400余元。
  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向双方家长以案普法,希望双方家长要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双方家长均表示今后会加强对子女的教育,规范子女在校行为,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护未成长,任重道远。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矛盾纠纷案件时,洪雅县人民法院坚持“调解优先、情法结合”,用心、用情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张情瑜
发布日期:2024-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