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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拿出状况 消委助维权
文章字数:1,230
  □本报记者 马工枚
  保健推拿是中医养生保健方法之一,依据医学中的经络学说为理论基础,通过刺激穴位、经络以调和气血,起到调整机体、医治疾病、增强体质的作用。但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宜于推拿,在接受服务前,自身要保持审慎的态度,需要根据个体状况选择相适应的服务项目,以保证自身安全。近日,记者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了解到这样一起消费案例。
  2022年11月7日,消费者徐某在四川省雅安市石棉县某推拿馆(以下简称:推拿馆)推拿,在推拿过程中,出现眩晕、心悸、胸闷、左侧肢体疼痛、麻木等状况,推拿馆立即将其送医院急诊救治,住院一星期后出院,随后徐某多次前往推拿馆进行赔偿协商,但均协商无果。2023年2月14日,徐某到石棉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石棉县消委会)进行投诉,希望得到帮助,并要求商家赔偿医药费等费用12000元。
  2023年2月14日,石棉县消委会接到投诉后,立即开展调查处理工作。消费者徐某“出院病情证明书”显示“患者因推拿时突发眩晕、心悸、胸闷、左侧肢体疼痛、麻木1+小时急诊入院”,出院诊断显示徐某疑似交感神经损伤,有高血压史,并建议患者“继续休息1月,防跌倒”,避免二次伤害。推拿馆负责人承认徐某系在其店内推拿时出现不适症状,但其认为在已经支付徐某住院期间所有费用3800余元的情况下,额外赔偿徐某12000元的诉求难以接受。
  经核实,消费者自身有高血压史,若血压控制不理想,则不适合做推拿项目,否则在推拿过程中可能会导致血液循环加快,从而导致血压升高或降低。如果推拿力度过大或推拿时间过长,还可能引发出汗、疲劳、体力消耗过多等症状。而商家没有事先了解消费者身体的基本情况,在保证消费者身体安全的情况下,推荐适合的项目,并按照服务流程、服务规范操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该推拿店应当作出赔偿。
  2023年2月17日,石棉县消委会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沟通、当面协调等方式促使双方就赔偿金额、责任划分等问题达成一致:推拿馆支付徐某住院治疗期间全部费用;推拿馆一次性赔偿徐某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5000元。事后,徐某特意致电石棉县消委会表示感谢。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表示 这是一起典型的侵犯消费者安全保障权的案例,首先,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服务时,要尽到必要的提示义务,应当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个体情况,提供符合消费者自身状况的服务,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此外,在服务的过程中,要遵照服务规范和服务流程向消费者提供服务,遇有突发情况时要及时沟通反馈、及时处理,确保消费者人身及财产安全。本案又快又好的调解结果,是石棉县消委会深挖法律法规的具象表现。本次调解过程中,引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行业政策依据、服务规范,调解依据充分且有条理性,让经营者认识到自身问题并信服,是消委会调解成功的重要因素。
  此外,消费者一定要谨记两点:一是及时到正规医院接受治疗;二是保存相关证据。切忌病急乱投医或慌乱忘记保存证据,否则可能会导致在诉讼过程中因证据不足而承担败诉的风险。
发布日期:2024-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