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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导读

四川省消委发布啤酒消费提示
文章字数:789
  □本报记者 马工枚
  啤酒向来是夏季的消费热销品。2023年,四川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8569件,其中啤酒类投诉289件,与2022年同期相比,增加42.86%,呈明显上升趋势。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示广大消费者在消费啤酒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选择正规产品。在购买啤酒时,要仔细查看酒瓶身下部2CM处是否有“B”字标记,对表面磨损严重的啤酒瓶,尽量不要购买。产品应封装严密,不得有漏气、漏洒等现象。在购买过程及饮用时,要特别注意自我防范,避免激烈摇晃和碰撞。
  建立健康饮用习惯。啤酒是指以麦芽、水为主要原料,加啤酒花(包括酒花制品),经酵母发酵酿制而成的、含有二氧化碳的、起泡的、低酒精度的发酵酒。啤酒含有营养物质,但饮用要适量。啤酒的储存温度5℃—25℃为宜。要注意避开强光和高温,不应直接将啤酒放入冰箱冷冻室进行急降温。啤酒爽口并非人人适宜,不宜过量饮用冰镇啤酒、混合饮用其他酒水,同时建议在酒后不宜剧烈运动,防止诱发疾病。特殊人群如酒精过敏者,正在服用可能会与酒精产生作用的药物者,应控制饮酒;不建议未成年人和孕妇饮酒。
  注意查验标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等事项。消费者在购买啤酒时要注意查验商品的标识,不要购买“刮码”啤酒。按照《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保障食品可追溯。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电子化、信息化手段,保存、管理溯源凭证和信息。”标识标码具有生产日期、产地信息、真伪验证、溯源信息、售后服务等功能。消费者购买刮码产品,可能无法获得完整的产品信息,导致购买到过期、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得不到质量安全保障和售后服务。倡导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应关注产品标识标码是否完整,购买合法合规产品,拒绝购买刮码产品。
发布日期:2024-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