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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发布城市更新土地利用实施意见
文章字数:1,630

  □本报记者 马工枚 文/图
  近日,由成都市锦江发展集团下属锦发展建投公司实施的林家坡大院改造项目全新亮相。“以前这条路坑坑洼洼,一到下雨天就积水,出行很不方便。现在路面平整干净,出门方便多了。”家住成都市东大街锦东路段林家坡大院新6号院的王婆婆表示,院落通道、楼梯扶手、墙壁裂缝全部修的修、换的换、补的补,家门口颜值高了,心情也更好了。
  老旧院落改造是城市更新的重要一环,也是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体现。近日,成都5部门正式发布《关于以城市更新方式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以城市更新方式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不仅能够让各类低效用地得到有效利用,更能兼顾经济、生活、生态、安全等多元需要,让整个城市更具活力。那么,在实施《意见》中,最值得关注的问题有哪些呢?
  实施容积率奖励
  经营性建设用地采取公开招拍挂出让方式供地,可结合城市设计、产业发展、返迁安置、保留建筑、职住平衡需求等,采取带方案出让。招拍挂出让土地的土地出让价款按规定可分期缴付,首次缴纳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且缴纳期限不得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剩余价款缴纳期限不得超过1年,分期付款的不计收利息。
  支持容积率转移平衡,这一举措突破了过往城镇旧改中原有规划指标不再符合城市发展格局的局限。此举不但提高了城市旧改的实施效率,有效更新了城区建设用地,更为土地资源带来了全新的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值得一提的是,猛追湾—望平街城市更新就是其中标杆例子,成了全国城市更新示范项目、2023年成都市城市有机更新“十佳案例”之一。
  优化土地供应方式
  纳入城市更新单元内的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用地容积率,在历史城区外核心区住宅用地容积率可按不大于3.0执行,历史城区外一般地区住宅用地容积率可按不大于2.5执行。
  在确保区(市)县域范围内经营性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的前提下,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可通过编制城市设计,从空间形态、功能需求、交通支撑、公服配套等方面充分研究,原则上可将容积率指标在本区(市)县域范围城镇开发边界内已拆迁或正在拆迁的相同用地性质的未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中进行转移平衡(特殊情况下,报经市政府同意,可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转移平衡),并按程序同步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但历史城区外,核心区商业服务业用地最高容积率不大于8.0,商住混合用地最高容积率不大于6.0(其中住宅部分容积率不大于3.0);一般地区商业服务业用地最高容积率不大于4.5,商住混合用地最高容积率不大于4.0(其中住宅部分容积率不大于2.5)。从严控制住宅用地的容积率指标向成都市二环路以内转移。经营性建设用地采取带方案出让,有利于土地使用的一体化融合发展,片区更新的兑现程度也将更为优化。招拍挂出让土地的土地出让价款按规定可分期缴付,也降低了社会资金进入旧改建设的门槛,吸引更多企业参与。
  支持自主改造、再开发
  《意见》提到,支持自有存量土地自主改造、支持企业参与再开发、支持以土地储备方式实施再开发、支持工业用地再开发利用、支持利用存量非住宅性空闲房屋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多项政策支持,积极推动低效用地的土地建设及再开发利用,充分让城市土地建设“跑”起来,低效用地“活”起来。
  武侯区“省体职院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就是一例例子,该项目拟采用“留、改、建”方式进行城市有机更新,主要包含省体职院片区协议搬迁、新建体育设施及配套产业项目并对周边老旧院落、街区进行升级改造。该项目依托片区TOD区位和深厚的体育产业底蕴,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体育公园城。同时,高标准打造玉林东路特色街区,延续玉林片区“5路、8街、19巷”的街巷格局,改造老旧院落29个,提升业态载体148处;组建国内首个多业权街区共发展联盟,引入社会专业机构对沿街153户商家进行统一服务管理。
  借助城市更新的国家大政方针,未来几年,成都市城中村、老旧城区的更新改造将不断加速,城市在焕新过程中,将呈现出更多样的丰富性,从而不断为城市发展注入全新的活力。
发布日期:2024-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