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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导读

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
赡养老人起纠纷 真情调解暖民心
文章字数:440
  □本报记者 胡斌 实习记者 嘉月
  近日,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走进龙门山镇团山村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60余名群众现场旁听庭审。
  年过七旬的张老太与多年前去世的前夫育有一儿一女,1995年张老太与刘大爷再婚,再婚时刘大爷四个儿子均已成年,婚后张老太与刘大爷共同将刘大爷其中一名孙子抚养到8岁。数年前刘大爷去世,张老太身体状况愈发不佳,需长期服药,其养老金不能满足基本生活,且其长期居住的房屋已被刘大爷儿子卖掉,只能租房居住。经村委会调解,张老太与其亲生子女、继子女达成了赡养协议,但部分子女未按约履行赡养义务。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张老太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通济法庭阳友利法官多次到村委会走访调查,在深入了解双方矛盾根源后,结合情、理、法,为子女们讲解法律规定,提出各方认同的调解方案,促成张老太与子女们达成调解协议,子女们当庭表示,将按照法院调解协议履行赡养义务,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庭审后,阳友利法官现场开展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向旁听群众讲解赡养、抚养相关法律法规,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发布日期:2024-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