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充49.9元送200元?实为送话费券
文章字数:2,044
□本报记者 马工枚
充值49.9元送200元“话费”?实际是送话费券。近日,记者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了解到这样一起消费案例。
送话费?实际是送券!
2023年2月初,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贡井区消委会)陆续收到12起关于四川省自贡宽洋科技有限公司的“话费”充值投诉。消费者主要反映在网购、刷视频、填写问卷后出现弹窗广告,其页面显示充值49.9元送200元“话费”,但充值后“话费”却迟迟未到账,也无法联系商家及客服协商处理,故向贡井区消委会投诉,希望维护其合法权益。
贡井区消委会接到投诉后立即受理并组织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展开调查。经查,该公司是新办理的营业执照,拨打公司注册电话无人接听。实地走访,在登记地址未发现该公司踪迹。最终,通过询问房东才联系上该公司负责人。通过查看弹窗充值页面,发现有“中国移动”等运营商标志,话费券使用规则隐蔽、字体较小且底色与背景色一致,“券”字被“规则”部分遮挡。点击充值,需下载指定APP进行个人信息授权后,通过购物或充值大额话费才能使用。即使完成以上操作,话费也迟迟不到账,申请退款又无法联系客服。
贡井区消委会认为,商家利用消费者“薅羊毛”心理,让消费者掉入“连环陷阱”,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弹窗广告页面设置问题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八条第三款规定;要求下载指定APP授权个人信息,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条规定;设置话费券使用门槛,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擅自使用“中国移动”等商标,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初次调解时,该公司表示,弹窗显示的是充值49.9元送200元话费券,页面上有话费券使用规则,认为其不应当承担责任;消费者则表示,并未发现使用规则,看到宣传页面以为充值49.9元即有200元话费,经营者涉嫌误导消费者。双方分歧较大。最终,经贡井区消委会宣法释法,该公司同意退还12名投诉人消费款项598.8元。
鉴于此类消费投诉量大、爆发性强,具有普遍性,贡井区消委会立即上报自贡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自贡市消委会),自贡市消委会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等部门对全市18家相关经营者开展约谈告诫,要求经营者立即整改并退费。10余家媒体广泛宣传的同时,发布消费警示,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对经营地址与实际不符的纳入市场监管异常经营名录。将投诉量大的企业抄送公安、网信等部门加强监管。经过约谈,14家经营者进行了注销,投诉量大幅度下降,约谈成效显著。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表示 网络消费纠纷中,部分网络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时预留代办公司人员电话,且无实体经营店铺,或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带来调查取证和日常监管难题。在本案中,贡井区消委会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多方询问,整理12名消费者相关证据等,客观分析后指出商家涉嫌误导消费、捆绑消费、商标侵权、侵犯个人隐私等不当行为,最终成功解决纠纷。同时,敏锐预估事态,认真研判可能存在非法集资风险,并及时报告上级,最终自贡市消委会利用约谈告诫、消费警示、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线索移交等手段,形成打击相关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此类投诉的持续性爆发,从源头化解了此类纠纷。
消费警示:“低价”话费充值陷阱
自贡市市场监管局、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发出消费警示。
广告误导。往往是在刷视频、玩游戏、抽奖活动时出现一个弹窗广告,显示“29.9元充值100元话费券”,但页面上含糊使用规则或未载明使用规则。消费者认为支付29.9元就能直接享受到100元话费,可得到的却是多张5元或10元话费券,且每月只能使用1张,充值满100元、满200元才能抵扣。这样算下来,消费者要用一年多时间充值2000元才能使用完话费券。部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29.9元充值100元话费券”弹窗广告为诱饵来吸引消费者,进而诱导消费者不断充值消费。
捆绑APP。点击弹窗广告页面上的“立即充值”“立即支付”按钮后,往往会弹出各种APP下载链接,如“整点花”“可可赚”“每刻计步”“奇妙盒子”“甄惠生活”等很少听闻的APP,让消费者在充值话费前先下载这些APP,诱导消费者成为会员,获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甚至收取会员费等。这样一来,“29.9元充值100元话费券”实则变成了给小众APP打广告、引流量。
存在非法融资风险。目前,这类充值话费券的弹窗广告无孔不入,可能是用非正规的方式、渠道投放在一些网页或APP上,诱导消费者掉进“低价”话费陷阱,涉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按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制定的规则,用完100元的话费券需向该公司支付2029.9元,且一个“科技公司”可吸纳数以万计的客户,收取会员费和客户的充值话费后不及时为客服充值,可能有占用资金甚至“跑路”的风险。
自贡市市场监管局、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醒消费者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低价”“优惠”等充话费的弹窗广告,不要轻易点击不明链接,谨防泄露个人信息等,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
充值49.9元送200元“话费”?实际是送话费券。近日,记者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了解到这样一起消费案例。
送话费?实际是送券!
2023年2月初,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贡井区消委会)陆续收到12起关于四川省自贡宽洋科技有限公司的“话费”充值投诉。消费者主要反映在网购、刷视频、填写问卷后出现弹窗广告,其页面显示充值49.9元送200元“话费”,但充值后“话费”却迟迟未到账,也无法联系商家及客服协商处理,故向贡井区消委会投诉,希望维护其合法权益。
贡井区消委会接到投诉后立即受理并组织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展开调查。经查,该公司是新办理的营业执照,拨打公司注册电话无人接听。实地走访,在登记地址未发现该公司踪迹。最终,通过询问房东才联系上该公司负责人。通过查看弹窗充值页面,发现有“中国移动”等运营商标志,话费券使用规则隐蔽、字体较小且底色与背景色一致,“券”字被“规则”部分遮挡。点击充值,需下载指定APP进行个人信息授权后,通过购物或充值大额话费才能使用。即使完成以上操作,话费也迟迟不到账,申请退款又无法联系客服。
贡井区消委会认为,商家利用消费者“薅羊毛”心理,让消费者掉入“连环陷阱”,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弹窗广告页面设置问题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八条第三款规定;要求下载指定APP授权个人信息,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条规定;设置话费券使用门槛,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擅自使用“中国移动”等商标,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初次调解时,该公司表示,弹窗显示的是充值49.9元送200元话费券,页面上有话费券使用规则,认为其不应当承担责任;消费者则表示,并未发现使用规则,看到宣传页面以为充值49.9元即有200元话费,经营者涉嫌误导消费者。双方分歧较大。最终,经贡井区消委会宣法释法,该公司同意退还12名投诉人消费款项598.8元。
鉴于此类消费投诉量大、爆发性强,具有普遍性,贡井区消委会立即上报自贡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自贡市消委会),自贡市消委会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等部门对全市18家相关经营者开展约谈告诫,要求经营者立即整改并退费。10余家媒体广泛宣传的同时,发布消费警示,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对经营地址与实际不符的纳入市场监管异常经营名录。将投诉量大的企业抄送公安、网信等部门加强监管。经过约谈,14家经营者进行了注销,投诉量大幅度下降,约谈成效显著。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表示 网络消费纠纷中,部分网络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时预留代办公司人员电话,且无实体经营店铺,或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带来调查取证和日常监管难题。在本案中,贡井区消委会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多方询问,整理12名消费者相关证据等,客观分析后指出商家涉嫌误导消费、捆绑消费、商标侵权、侵犯个人隐私等不当行为,最终成功解决纠纷。同时,敏锐预估事态,认真研判可能存在非法集资风险,并及时报告上级,最终自贡市消委会利用约谈告诫、消费警示、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线索移交等手段,形成打击相关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此类投诉的持续性爆发,从源头化解了此类纠纷。
消费警示:“低价”话费充值陷阱
自贡市市场监管局、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发出消费警示。
广告误导。往往是在刷视频、玩游戏、抽奖活动时出现一个弹窗广告,显示“29.9元充值100元话费券”,但页面上含糊使用规则或未载明使用规则。消费者认为支付29.9元就能直接享受到100元话费,可得到的却是多张5元或10元话费券,且每月只能使用1张,充值满100元、满200元才能抵扣。这样算下来,消费者要用一年多时间充值2000元才能使用完话费券。部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29.9元充值100元话费券”弹窗广告为诱饵来吸引消费者,进而诱导消费者不断充值消费。
捆绑APP。点击弹窗广告页面上的“立即充值”“立即支付”按钮后,往往会弹出各种APP下载链接,如“整点花”“可可赚”“每刻计步”“奇妙盒子”“甄惠生活”等很少听闻的APP,让消费者在充值话费前先下载这些APP,诱导消费者成为会员,获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甚至收取会员费等。这样一来,“29.9元充值100元话费券”实则变成了给小众APP打广告、引流量。
存在非法融资风险。目前,这类充值话费券的弹窗广告无孔不入,可能是用非正规的方式、渠道投放在一些网页或APP上,诱导消费者掉进“低价”话费陷阱,涉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按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制定的规则,用完100元的话费券需向该公司支付2029.9元,且一个“科技公司”可吸纳数以万计的客户,收取会员费和客户的充值话费后不及时为客服充值,可能有占用资金甚至“跑路”的风险。
自贡市市场监管局、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醒消费者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低价”“优惠”等充话费的弹窗广告,不要轻易点击不明链接,谨防泄露个人信息等,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
发布日期:2024-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