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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网上钱包”要看好
文章字数:806
  □本报记者 胡斌 实习记者 嘉月
  随着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移动支付工具的逐步普及和广泛使用,发生在移动支付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也越来越多。近日,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牛法院)开庭宣判一起盗刷支付宝的盗窃案,被告人谢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5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谢某利用其系某通讯公司营业厅工作人员的身份,取得多名客户的信任,利用为被害人办理电话业务的机会,将被害人手机拿到自己手中操作,并以办理业务需要刷脸验证等为借口,骗得被害人配合,趁机从被害人余额宝和花呗等支付宝账户盗刷款项,盗窃5名被害人款项合计15万余元。2023年8月21日,被告人谢某被民警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认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其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及悔罪表现,遂作出如上判决。
  随着网络通讯和智能手机的日益普及,在手机端办理业务的情况也随之增加,出于对所办理业务单位工作人员的信任,很多人办理业务时若需要在自己手机端操作时,为了提高效率等,往往会选择将手机交由工作人员直接操作,这就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法官提醒
  在此,法官提醒最好不要将自己的手机交由他人操作,对于一些对智能手机操作不熟练、确实需要帮助操作的情况,也应当全程密切关注对方的操作界面和流程,特别是需要刷脸时,尽量要求对方使用前置摄像头,以避免自己视线离开手机后,对方做出其他违法操作。
  同时,随着线上支付的普及,大家不仅要看好守好自己实实在在的钱包,更要看护好因为自己的信用能够获取的“信用”钱包。比如本案的支付宝花呗账户,有人可能认为自己支付宝余额只有几十、几百元,即便有什么问题,损失也在可控范围内,但却忽略了如果自己信用良好,不法之徒可以从自己的“信用”钱包里透支款项,这笔数额可能就高达几千上万元,由于还款期一般在一个月以后,也难以及时发现。
发布日期:2024-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