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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导读

全国供销总社等九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指导意见
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
文章字数:1,744
  □本报记者 胡斌
  为深入推进农村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以下简称: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更好满足农村群众出行、货运物流、寄递服务需求,日前,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邮政集团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力争到2027年,具备条件的县级行政区实现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全覆盖,全国县乡村三级客货邮站点数量达10万个以上,农村客货邮合作线路达2万条以上,基本建成“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功能集约、便利高效”的农村运输服务新模式,全国农村运输服务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打造因地制宜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形式。《意见》提出,推广农村客运车辆代运邮件快件,充分发挥农村客运网络覆盖广、通达深的优势,引导城乡客运企业、公交企业依托城乡客运线路布局,积极开通由县城至各镇村、乡镇至建制村的农村客货邮合作线路,在确保安全、保障农村群众乘车需求的前提下保障邮件快件快速送达;发展货运班车,在农村货运物流、邮政快递服务需求旺盛或多为大件的地区,整合各类货运物流资源,统筹布设配送路线,推广时间固定、线路固定、站点固定的“货运班线”模式,将物流包裹、邮件快件由县城配送到镇村站点。同时拓展“农村客货邮+”,积极搭建平台,引导农村客货邮经营主体与电商企业合作,提供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网上下单、一键送达”服务;与景区景点合作,为特色景区产品、传统手工艺品、乡村民宿伴手礼等提供高效的运输寄递服务;与农副产品生产经销企业合作,开通农副产品定制化运输专线、季节性运输专线等特色客货邮线路。
  在建设“一点多能”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站点方面,《意见》提出,拓展县级客运站客货邮功能,在支持县级客运站在保留客运基本服务功能的基础上,拓展货运物流、邮政快递、电商、旅游等综合服务功能,推进统一仓储、统一分拣、统一配送;拓展乡镇站点综合服务功能,依托乡镇客运站、城乡公交首末站、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农村公路养护站、乡镇邮政支局所、乡镇供销社等站点,拓展客运乘车、商品售卖、物流配送、邮件快件寄递、农资供应、新能源车辆充电、汽车维修等功能,实现综合服务功能的集聚,增强上接县、下联村的集散中转服务能力。完善村级站点网络,优先选择农村客运站点、村民活动场所、村口等方便农村客运车辆便捷停靠的点位,利用村委会、乡村商超、村级电商服务点、邮政村级综合便民服务站(含村邮站、邮乐购等)等村级设施,整合客运乘车、物流配送、邮件快件寄递、政务服务、便民缴费等功能,打造覆盖广、功能全、服务优的“一站式”村级站点。
  《意见》提出,应用标准化智能化绿色化装备设备。鼓励使用标准化的物流周转袋(箱)、托盘等,探索建立循环共用、绿色环保的装备体系,进一步提高邮件快件运输效率。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低碳发展,提升快递包装标准化、循环化、减量化、无害化水平。鼓励县级站点应用自动化分拣、装载、运输等设备,加快推进县、乡、村站点智能扫描终端、智能邮箱、智能快递柜等设备应用,提升分拣、运输、投递、派送等各环节服务效率。鼓励企业在邮件快件寄递过程中,推广应用条形码、射频识别、电子运单等。
  《意见》提出,整合市场主体。积极推动农村客运市场主体整合,提升农村客运集约化发展水平,为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提供集中运力保障。积极引导县域内农村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电子商务等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强合作,选择或组建具有较强协调整合和持续运营能力的龙头企业作为运营主体,合理设置收益分配机制,让各方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中实现合作共赢,提升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自身“造血”能力。在西部农村地区,注重发挥农村客运网络优势和邮政服务在农村末端寄递中的基础性作用,扩大“快递进村”覆盖范围。
  此外,《意见》还提出,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加强农村客货邮信息化建设,引导农村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和快递企业加强数据共享,实现农村客运车辆班次、运营线路、途经站点、发车时间,农村货运物流和邮政快递运单等关键数据在县级层面的汇集。加强数据综合利用,为群众提供出行购票、邮寄下单、物流跟踪、投诉反馈等“一站式”服务。
发布日期:2024-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