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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导读

商家“四舍五入”多收五角钱
消委会:“反向抹零”不可取,退还并整改
文章字数:946
  □本报记者 马工枚
  你是否遭遇过“反向抹零”?例如,和朋友到某餐馆吃饭,付款时却被“四舍五入”,多收了0.1元;买衣服的时候,124.5元变成收费125元;坐出租车30.5元收费31元……近日,记者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了解到这样一起消费案例。
  绵竹市消委会从全国12315平台接到一起投诉,来电人反映其在绵竹市步行街某商场购买了一双儿童鞋,标价39元,商家五折促销价应为19.5元,但在收银台付款时实际收款金额为20元,收银员表示是系统自动设置四舍五入,投诉人认为不合理,商家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故投诉,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消委会安排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对该起交易行为进行核实。根据消费者提供的购物小票、微信付款记录、收银机结账明细及商家口述情况,确定商家多收消费者0.5元,调解过程中发现该起纠纷名为投诉,实为举报,商家行为违反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在责令商家退还消费者0.5元后,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规定,对该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表示 本案的难点主要在于对投诉性质的判定,一类是简单的投诉,另一类是投诉举报兼具,调解过程中需要对商家的经营行为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对商家经营行为是否合法合规进行定性,如违法违规,在调解的同时,还需要对该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衡量一次交易是否是公平交易,主要要素在于,在交易过程中,当事人是否出于自愿,有无强制性交易或者歧视性交易的行为,消费者是否得到实际上的满足或者心理的满足等等。该超市擅自四舍五入多收消费者钱款,显然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虽然本案涉案金额小,但是明显呈现出不公平的支付对价行为,消费者买到了商品,却付出了高于标价的钱款,心理上被强制的感受是显而易见的。超市负责人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经与投诉人协调,表示了歉意,对该笔消费进行了退款,并表示立即进行改正,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在移动支付时代,消费者可以精确到分进行支付,无需商家设置“四舍五入”的方式。如果遇到类似情况,请保留购物小票和支付记录,通过12315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介入,守护消费者“每一分”的权益。
发布日期:2023-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