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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旧零食店现“价格刺客”?
文章字数:1,236

  □本报记者 马工枚 文/图
  现如今,以“追忆童年”为主题的“怀旧小卖部”生意火爆。这些零食店主打“80后”“90后”熟悉的老品牌,店面风格也以这一时期的风格为主,绿色店面、早年火过的影视海报、“三大件”摆门口……然而,自怀旧零食店爆火以来,关于它的吐槽一直不断:价格昂贵、信息不明……这让人不禁呼吁:别让走偏的生意经毁了“儿时味道”。
  “这几样零食以前在校门口买,绝对不超过1块钱。”消费者顾小姐表示,不管是泡泡糖、干脆面还是辣条,小时候定价1毛到5毛的零食,如今结账后竟然达到30元钱,“就算是过了20年,这个价格涨幅也太离谱了。”事实上,这些怀旧店铺销售的商品,如今市面上仍旧有售,并不难买到。比如怀旧店铺销售的8元一瓶的健力宝,市面通常售价是3元一瓶;老北京方便面店内售卖5元一包,网络销售1元到1.5元一包。这些商品实际价格并没有上涨多少,只是出现在怀旧店铺的货架上,“身价”就翻了数倍。
  记者在网络平台搜索发现,这些店铺的评价常常与“贵”“质量不好”“三无产品”等挂了钩,评分也通常不过3分(总分5分)。店员告诉记者,这些盒子里装的都是普通奶糖。
  不可否认,怀旧零食店之所以能够吸引人,正是因为其引发了人们对于童年的深深怀念和情感共鸣。然而,在商业化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怀旧零食店虽身披“情怀”的外衣,其核心目的依旧是“消费转化”。据《2022年年轻人生活消费观察——食品饮料篇》的数据显示,有94.7%的年轻消费者会因为怀旧心情而购买小时候的零食、饮料。如果买到的食品能够和记忆中的童年味道重合,甚至会长期复购。由于怀旧的传统味道能给人带来共鸣,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希望从食品饮料中寻求舒适感和熟悉感,商家基于消费者的情感需求,通过再现童年零食的视觉元素和场景符号,唤醒群体的集体记忆,达到刺激消费的目的。
  然而,一些商家开始用不正当的“生意经”打“情怀牌”,把目光瞄准价格低廉、质量良莠不齐的食品,难以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消费者为这种情怀买单的那一刻,只怕情怀成了阴影,最终,“怀旧零食”会成为“价格刺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相关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应当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明码标价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消费者若遇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情况,可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维权:其一,可与商家协商退货退款;其二,可拨打12345、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处理;其三,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业内律师提醒,如果购物时遭遇所谓的“价格刺客”的情形,一是要仔细看清标价;二是要记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的消费者自主选择和自主决定权,不必委屈自己买下不想买的商品;不想买就不买,该投诉就投诉,要敢于和善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对于商家而言,无论是怀旧风格还是新鲜创新,都必须确保产品不损害消费者身心健康,这是做生意的“红线”,也是“高压线”,别让走偏的“生意经”毁了“儿时味道”。
发布日期:2023-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