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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导读

“分层式”调解促履行 “一揽子”化解护诚信
文章字数:970
  □本报记者 胡斌 实习记者 嘉月
  近日,一位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给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侯法院)调解员寄来锦旗和感谢信,信中写道“我司已收到十多万款项……疫情这几年,我们做小工程的款项回收一直是老大难问题,感谢调解员老师的辛苦付出……”
  诚信经营反被拖欠货款
  某科技公司经营LED屏幕销售、安装业务,出于诚信经营考虑,科技公司供货时与买方约定尾款支付条件为“两年质保期后未出现质量问题”。科技公司2019年出售的11批LED屏质保期已过且未出现质量问题,但买家们却不约而同拒不支付尾款。经过疫情科技公司艰难经营,因多次催收尾款遭拒,科技公司向武侯法院提起11起诉讼。
  “分层式”调解促分流化解 系统梳理预制调解方案
  经科技公司同意后,武侯法院将案件委派至特邀调解组织开展诉前集中调解。调解员比照要素式审查清单了解案情,制作表格细分11起案件尾款金额,逐案标注合同条款差异。经过摸排,4件案件被告经失联修复仍无法联系,6件属于合同约定相同且标的额1万元以下的调解“小额简案”,1件为可能存在条款争议且标的额15万元以上的调解“繁案”,调解员随即分别制作适配两类案件的调解方案。
  “简案”快调促即时履行
  考虑到调解“简案”标的额较小、合同约定明确的特点,调解员采取“利弊分析法”进行调解。调解员耐心分别向6名被告分析在案证据,举示类案判决,研判诉讼风险,算清诉讼成本以及信用成本。与此同时,调解员也做通科技公司的工作,科技公司同意免除利息促进尽快回款。随即几日后,科技公司来电称,6件案件的被告均已陆续支付剩余尾款,科技公司提交撤诉申请,从立案到履行总共不到10天。
  “繁案”精调司法确认
  某公司因学校装饰装修工程需要,向科技公司购买LED屏,双方补充约定“待第三方验收后,买方向卖方返还质保金”。因学校未验收且未全额支付工程款,该公司以此为由拒绝向科技公司支付尾款。调解员通过微信群为双方搭建沟通平台,先从合同条文理解的角度释法明理,再从产品质量、公司信誉的角度纾解怨结,被告公司随即向科技公司支付一半尾款,剩余部分在线上达成调解协议,对接法官线上审查后出具司法确认裁定,赋予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纸短情长,言浅意深。一面锦旗,一封简信,是肯定更是嘱望。今后,武侯法院将继续强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建设,打造智能化解纷“超市”,不断创新解纷理念机制,为当事人提供更加暖心、高效、便捷的解纷服务。
发布日期:2023-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