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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保障性住房物业费配电梯的每平方米不超过3元
文章字数:1,111
本报讯(记者 胡斌)记者近日从四川省发展改革委获悉,四川省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出通知,公布了《四川省2023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四川省2023年度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通知强调,《目录清单》以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各地均不得纳入政府定价管理。
推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将政府定价权限定在清单范围以内,有利于提高收费政策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据了解,此举是围绕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要求而实施的。
根据此次公布的《目录清单》,四川省2023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主要包括交通服务收费、公共事业服务收费、其他特定服务收费三大类别,每个类别又分一、二级项目,其中一级收费项目共12个,每个项目公布了收费标准。
例如,涉及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收费,其明确公布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住宅小区停车服务除外),收费标准为起价0.5元/小时—10元/小时。政府定价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主终端收费标准:城镇居民用户为成都市24元/月·户,其他市(州)23元/月·户,农村居民用户为22元/月·户;副终端收费标准,以户为单位计算,第一台6元/月,第二台4元/月,第三台及以上每台2元/月。政府定价的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和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配备电梯的0.5-3元/平方米,未配备电梯的0.4-2.5元/平方米。
通知指出,法律、行政法规、《四川省定价目录》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进入《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以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各地均不得纳入政府定价管理。对于授权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等有关内容详见各地制定的具体收费文件。
记者了解到,四川省无省级设立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四川省2023年度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显示,收费项目为车辆通行费、汽车客运站车辆站务基本服务收费、地(矿)产交易手续费、司法服务收费、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
据悉,《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制度,对外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通知要求,各地要同步建立当地政府定价管理的收费目录清单,并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上公布。
此外,四川省发展改革委近日还发出通知公布了四川省2023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目录,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和价格行为,提高涉农收费和价格的透明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通知要求,各地要不断完善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度,严禁各种不合理收费和集资摊派。
推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将政府定价权限定在清单范围以内,有利于提高收费政策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据了解,此举是围绕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要求而实施的。
根据此次公布的《目录清单》,四川省2023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主要包括交通服务收费、公共事业服务收费、其他特定服务收费三大类别,每个类别又分一、二级项目,其中一级收费项目共12个,每个项目公布了收费标准。
例如,涉及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收费,其明确公布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住宅小区停车服务除外),收费标准为起价0.5元/小时—10元/小时。政府定价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主终端收费标准:城镇居民用户为成都市24元/月·户,其他市(州)23元/月·户,农村居民用户为22元/月·户;副终端收费标准,以户为单位计算,第一台6元/月,第二台4元/月,第三台及以上每台2元/月。政府定价的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和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配备电梯的0.5-3元/平方米,未配备电梯的0.4-2.5元/平方米。
通知指出,法律、行政法规、《四川省定价目录》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进入《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以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各地均不得纳入政府定价管理。对于授权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等有关内容详见各地制定的具体收费文件。
记者了解到,四川省无省级设立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四川省2023年度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显示,收费项目为车辆通行费、汽车客运站车辆站务基本服务收费、地(矿)产交易手续费、司法服务收费、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
据悉,《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制度,对外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通知要求,各地要同步建立当地政府定价管理的收费目录清单,并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上公布。
此外,四川省发展改革委近日还发出通知公布了四川省2023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目录,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和价格行为,提高涉农收费和价格的透明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通知要求,各地要不断完善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度,严禁各种不合理收费和集资摊派。
发布日期:202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