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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环洋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声明
文章字数:196
  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15日期间系我司工商登记变更期间,登记内容包括股东变更及股权变更。因此,我司发表如下声明:在我司变更工商登记期间,原我司股东张俊华(51092119950115481X)、刘德阳(510681198311273813)对外签署和发布的文件文书均属其个人行为,作出的承诺和意思表示等均属其个人意思表示,不代表我司的意思表示,因其个人行为和意思表示导致的争议、纠纷及经济、法律责任,均与我司无关。特此声明!

四川环洋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7日

发布日期:2023-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