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川渝打造水路交通运输一体化格局
文章字数:1,167
本报讯(记者 赵蝶)记者从四川省交通执法总队获悉,近日,川渝水路交通运输执法协作活动在重庆合川举行。此次活动的目的是建立川渝地区水路交通运输执法协作示范点,加强政策协同、完善工作机制、深化信息共享、强化协作联动,共同打造水路交通运输一体化治理格局,实现川渝地区水路交通运输执法协作制度化、规范化、体系化、数字化,为水路交通运输提供稳定、有序的环境,并保障其高质量发展。
此次活动是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重大战略,实现川渝地区水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管理协同发展的重要举措。旨在建立川渝地区水路交通运输执法协作示范点,加强政策协同、完善工作机制、深化信息共享、强化协作联动,打造共建共管共治的水路交通运输一体化治理格局,实现川渝地区水路交通运输执法协作制度化、规范化、体系化、数字化,共同营造稳定有序的水路交通运输环境,服务保障水路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刘孝明与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刘峰共同签署《川渝水路交通运输执法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从“推动政策协同、健全协作机制、加强执法协作”三个方面,明确了“推动地方立法衔接、推进执法标准统一、强化检查结果互认、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日常工作联络制度、建立定期经验集成制度、建立素质能力共建制度、加强执法信息互通共享、定期联合开展普法宣传、常态开展执法联勤联动、探索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强化区域风险研判协作”等12项具体内容。
据悉,自2020年川渝两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签署《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管理协同发展备合作备忘录》以来,川渝两地交通运输执协作法协作深度、广度、精度不断拓展。今年3月重庆市交通局、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执法管理协同发展2023年工作要点》,明确了四大方面14项年度工作要点;4月20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将成渝地区列为全国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试点示范区域;4月26日,川渝两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合启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执法“协作2023”专项行动,并签署《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执法“协作2023”专项工作备忘录》。9月,川渝两地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联合出台《川渝地区交通运输执法协作意见(试行)》,梳理细化“22条措施”推动两地交通运输执法协作进一步深化。
下一步,川渝两地水上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继续坚持“优势互补、紧密协作、依法管控、常态治理”的总体要求,积极进取,担当作为,为川渝航运发展提供好执法服务,切实发挥好长江上游干支流航运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水上执法保障作用,共同描绘“让港口更规范、让航道更畅通、让水运更便捷、让航行更安全、让水域更清洁”的川渝航运高质量发展新画卷。
此次活动是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重大战略,实现川渝地区水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管理协同发展的重要举措。旨在建立川渝地区水路交通运输执法协作示范点,加强政策协同、完善工作机制、深化信息共享、强化协作联动,打造共建共管共治的水路交通运输一体化治理格局,实现川渝地区水路交通运输执法协作制度化、规范化、体系化、数字化,共同营造稳定有序的水路交通运输环境,服务保障水路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刘孝明与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刘峰共同签署《川渝水路交通运输执法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从“推动政策协同、健全协作机制、加强执法协作”三个方面,明确了“推动地方立法衔接、推进执法标准统一、强化检查结果互认、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日常工作联络制度、建立定期经验集成制度、建立素质能力共建制度、加强执法信息互通共享、定期联合开展普法宣传、常态开展执法联勤联动、探索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强化区域风险研判协作”等12项具体内容。
据悉,自2020年川渝两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签署《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管理协同发展备合作备忘录》以来,川渝两地交通运输执协作法协作深度、广度、精度不断拓展。今年3月重庆市交通局、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执法管理协同发展2023年工作要点》,明确了四大方面14项年度工作要点;4月20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将成渝地区列为全国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试点示范区域;4月26日,川渝两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合启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执法“协作2023”专项行动,并签署《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执法“协作2023”专项工作备忘录》。9月,川渝两地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联合出台《川渝地区交通运输执法协作意见(试行)》,梳理细化“22条措施”推动两地交通运输执法协作进一步深化。
下一步,川渝两地水上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继续坚持“优势互补、紧密协作、依法管控、常态治理”的总体要求,积极进取,担当作为,为川渝航运发展提供好执法服务,切实发挥好长江上游干支流航运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水上执法保障作用,共同描绘“让港口更规范、让航道更畅通、让水运更便捷、让航行更安全、让水域更清洁”的川渝航运高质量发展新画卷。
发布日期:2023-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