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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三季度消费者投诉信息统计分析报告显示
售后服务投诉增幅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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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马工枚
  2023年第三季度,四川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8495件;解决18233件,投诉解决率98.5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49.46万元。全省各级消委组织接待来访、接受消费者咨询共计1.93万人次。
  质量问题、售后服务、合同问题位居投诉性质分类前三名
  在2023年第三季度的消费者投诉案件中,按投诉性质划分:涉及质量问题方面的投诉案件6106件,占总量的33.01%;售后服务问题3605件,占19.49%;合同问题2296件,占12.41%;价格问题 2074 件,占11.21%;安全问题1373件,占7.42%;虚假宣传问题1312件,占7.09%;计量问题443件,占2.40%;假冒问题211件,占1.14%;人格尊严问题80件,占0.43%;其他问题(涉及多项投诉性质或难以归类的投诉问题)995件,占5.38%。
  从统计数据来看,涉及质量、售后服务、合同方面的投诉位居消费者投诉性质分类的前三名,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仍居投诉总量之首,成为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方面,但同期环比质量问题的投诉量在下降,同时商品假冒方面的投诉下降幅度也最为明显。从投诉性质来看,售后服务和价格的投诉比例上升幅度较大,说明消费者对服务的体验感和价格的公开合理更为关注。
  在2023年第三季度的消费者投诉案件中,根据投诉商品种类分析,食品类、家用电子电器类和服装鞋帽类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三位。与2022年同期相比,食品类、医药及医疗用品类等的投诉呈上升趋势,而交通工具类、家用电子电器类、房屋及建材类等下降趋势较为明显。
  按服务种类来分,涉及生活、社会服务类,销售服务类及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的消费者投诉居前三位。与2022年同期相比,销售服务类投诉增长幅度较大,教育培训服务类消费投诉略微增长,而文化、娱乐、体育服务,公共设施服务和生活、社会服务类等呈下降趋势。
  四大投诉热点
  从第三季度消费投诉来看,消费投诉的热点涉及售后服务、食品安全、网络购物等方面,从投诉的总量上看,涉及商量质量的投诉占比仍为最高,商品类别中食品类投诉高居榜首,服务类投诉整体向好,除销售服务、教育培训服务投诉量增长外,13类服务行业中11类投诉量都在下降。第三季度主要有以下投诉热点问题备受关注。
  售后服务投诉增长显著。今年三季度售后服务类投诉环比增长3.5%,增幅位居第一。售后服务问题主要集中在汽车、电动车、家用电器等行业,主要问题有:一是售后服务不及时,机器人客服回复无针对性,人工响应未及时跟进;二是售后服务费用不清晰,存在着小病大修、费用高等问题;三是售后服务承诺未履行,如高于国家标准的保修服务不兑现等。
  舌尖上的安全任重道远。第三季度,四川省食品类投诉环比增长1.94%,高居首位。主要集中在食品质量和安全方面,投诉反映食品包装不规范、食品内出现异物、变质过期等问题,主要涉及超市、小型食品经营店以及餐饮店。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经营者未加强质量控制,使用劣质原材料、不及时按期清理过期食品;二是餐饮服务卫生情况差,存在有异物的问题;三是食品标识不规范,存在误导消费者现象;四是未规范食品保存和运输,导致食品加速变质等。
  网络购物问题多发。随着平台经济的发展,网络购物呈多形态发展,视频直播、小程序团购、网络平台、朋友圈带货等新兴消费业态蓬勃发展,产生的投诉问题不断增多。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商品质量良莠不齐,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等问题仍是投诉重点;二是虚假宣传,夸大甚至虚构部分产品的功效或发布虚假商品信息,误导消费者;三是格式合同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义务,增大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四是商家和平台相互推诿售后责任,网购商品售后服务投诉激增;五是未成年人网络服务问题多发,未经监护人同意进行大额直播打赏、游戏充值造成财产损失。
  合同争议问题凸显。消费者在进行消费时常因格式合同冗长难懂未仔细研读,发生争议时才发现重要事项未约定或书面约定与口头宣传不一致、违约责任不公平、加重消费者责任等问题引发消费争议。格式合同是经营者预先设定、反复适用的条款,经营者常以公司统一适用不能修改等为由拒绝协商合同条款,也会出现对影响消费者重大权益的条款未做有效告知,导致双方对合同理解不一致引发投诉。
发布日期:2023-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