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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河一策” 共同呵护“只此青绿”
四川财政持续开展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实践
文章字数:1,366

  本报讯(记者 赵蝶)记者近日从四川省财政厅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处获悉,近年来,四川财政坚持“边探索、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的发展路径,历经初步探索、持续试点、模式创新三个阶段,持续开展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实践,助力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通过持续开展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创新与实践,实现了四川省流域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为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实践增添了四川“样本”。形成了综合性强、覆盖面广、精准度高、激励性好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一河一策”模式。2022年,全省203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99.5%,创近20年来最好水平。
  省级强力主导,构建流域整体推进新局面。四川97%的面积都属于长江流域,3%的面积属于黄河流域。2011年,四川省从岷江、沱江干流试行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开始,启动探索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工作。2018年,先后签订赤水河、沱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初步建立起通过激励政策措施促进加快补偿机制建设的推进模式。2019年,省级财政按照“早建早补、早建多给、不建不给”原则,对市(州)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实践给予引导支持,并强化资金分配与生态保护成效挂钩,体现生态产品价值导向。在激励政策的引导下,岷江、嘉陵江、安宁河等流域市(州)签订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实现了省内21个市(州)全覆盖。2020年、2021年先后与重庆市、甘肃省签订长江、黄河干流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成为首批在长江和黄河干流建立跨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省份。
  强化激励引导,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2018年以来,四川财政积极推动修订《四川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加大支持力度,充分体现对提供良好生态产品的利益补偿,累计安排省级奖励资金58.7亿元,引导各市(州)共同筹集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56.3亿元,共同筹资达115亿元,资金总额位列全国前列,有效增强全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力度。
  综合衡量指标,激发保护治理积极性。在考核指标设置上,统筹兼顾“保好水”和“治差水”,引入多维度指标,平衡各方利益,促进资金筹集、分配、清算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以沱江流域为例,资金筹集环节设置国内生产总值占比、水资源开发利用系数、地表水环境质量系数三项指标;在资金分配环节,设置流域面积占比、用水效率、水环境质量改善系数三项指标,充分体现“用水多、水质差的多出钱”“用水省、治得好的多分钱”导向。
  制定“一河一策”,精准治理环境问题。四川号称“千河之省”,各流域上下游经济发展、水环境、水资源状况各异,单一补偿模式难以有效解决矛盾。四川省财政厅坚持问题导向,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各市(州)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流域各自生态环境具体情况,针对性制定差异化补偿机制。如:对于“保好水”与“治差水”任务并重的岷江流域,区分“上游”与“中下游”,“上游”4市(州)与“中下游”6市间资金筹集与分配实行不同比例,形成流域上下游“共抓大保护”机制。
  逗硬资金清算,层层传导奖惩压力。严格按照协议规定的考核目标要求和公开的监测统计数据进行资金清算,真正让“奖优罚劣”落到实处。资金清算兼顾“达标”与“改善”,水质达标且不下降的全额“拿到手”;水质不达标但有所改善或水质达标但下降的“退部分”;水质不达标且水质下降的“退全部”,既给流域上下游强化保护责任“划底线”,又为持续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添动力”。
  (四川省财政厅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处供图)
发布日期:2023-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