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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启动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工作
文章字数:1,002
  本报讯(记者 胡斌)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工作。记者获悉,四川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近日印发《四川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从2023年7月开始,到2024年7月结束。
  力争用1年的时间
  实现“两个三”的目标成效

  《工作方案》提出,力争用1年的时间,实现“两个三”的目标成效。即:“三个明显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明显增强;公民守法的内生动力明显增强;法治筑基的功能作用明显增强。
  “三个着力”:着力破解一批公民法治素养提升的短板弱项;着力形成一批公民法治素养提升的制度机制;着力推出一批公民法治素养提升的典型经验。
  覆盖市(州)、县(市、区)两个层级
  形成“1+20”的试点工作格局

  据了解,试点工作综合考虑法治建设基础条件、公民法治素养基本现状等因素,覆盖市(州)、县(市、区)两个层级,确定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宜宾市、达州市、自贡市沿滩区、遂宁射洪市、内江隆昌市、乐山市马边县、南充市仪陇县、广安市广安区、巴中市平昌县、雅安市汉源县、眉山市仁寿县、资阳市乐至县、阿坝州理县、甘孜州炉霍县、凉山州盐源县20个地区为全省试点地区,连同成都市(全国试点地区),形成“1+20”的试点工作格局。
  《工作方案》明确,各试点地区要统筹建立一个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测评指标体系;重点实施一项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遴选打造一批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观测点;研究制定一套相关群体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探索形成一个公民法治素养提升精准评估闭环;着力打造一项本地公民法治素养提升精品案例。
  覆盖4类重点群体
  试点工作到2024年7月结束

  根据《工作方案》,各试点地区在尽可能全面覆盖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社区(村)居民、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4类重点群体的基础上,可适当选择1-2个特定领域、特殊群体、特长项目进行攻坚试点。
  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8月上旬前,各试点地区结合实际,制定本地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本地试点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做好本地试点工作的宣传发动。
  推进实施阶段。2023年8月至2024年4月,各试点地区按照各自部署安排,边探索边推进,全面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基本完成各任务目标并力争有所突破。
  总结完善阶段。2024年7月底前,各试点地区系统总结试点工作成效和亮点,提炼可借鉴参考的经验做法,总结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梳理形成制度性经验和成果。
发布日期:2023-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