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打破地区限制 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性
文章字数:774
□本报记者 赵蝶
近日,四川攀枝花市、云南昆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签订了《川滇黔渝四省八市(州、区)食品安全跨区域合作治理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正式拉开川滇黔渝西南四省(市)八地食品安全跨区域合作治理的序幕。
日前,由攀枝花市发起,四川凉山州,云南昆明市、丽江市、楚雄州,贵州遵义市,重庆市大足区、綦江区等西南四省(市)八地共同参与制定《框架协议》,建立“1+6+5”工作模式,打破地区限制,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着力打造食品安全跨区域协调发展“新样板”。
成立1个领导小组。成立西南四省(市)八地食品安全跨区域合作治理领导小组,加强沟通协调,确定专职信息员,明确信息通报范围、通报形式、信息反馈时效等工作内容,更好地发挥牵头协调基本功能,积极探索西南四省(市)八地食品安全跨区域合作治理“新机制”。
搭建6个合作平台。建立区域合作平台、风险预警平台、执法协作平台、业务培训平台、应急演练平台、技术交流平台等6个食品安全跨区域合作平台,在食品安全联席会议、信息通报、风险研判、执法协作、业务培训、应急管理、检验检测、食品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开展跨区域合作,消除行政区域壁垒,破解监管难题,形成信息共通、资源共享、思路共拓、工作共商的良好局面,为促进西南地区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建立5项工作机制。制定联席会议制度、风险研判例会制度、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合作制度、案件协作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等5项工作制度,加强区域城市间共性问题风险研判、会商、交流;建立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移送、执法协助、执法联动、证据互认、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完善跨区域应急处置合作、风险交流防控合作机制;开展区域食品、食用农产品品牌培育经验交流,推动区域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和融合,引导区域食品行业协会加强交流,不断拓展西南四省(市)八地合作共治“新渠道”。
近日,四川攀枝花市、云南昆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签订了《川滇黔渝四省八市(州、区)食品安全跨区域合作治理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正式拉开川滇黔渝西南四省(市)八地食品安全跨区域合作治理的序幕。
日前,由攀枝花市发起,四川凉山州,云南昆明市、丽江市、楚雄州,贵州遵义市,重庆市大足区、綦江区等西南四省(市)八地共同参与制定《框架协议》,建立“1+6+5”工作模式,打破地区限制,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着力打造食品安全跨区域协调发展“新样板”。
成立1个领导小组。成立西南四省(市)八地食品安全跨区域合作治理领导小组,加强沟通协调,确定专职信息员,明确信息通报范围、通报形式、信息反馈时效等工作内容,更好地发挥牵头协调基本功能,积极探索西南四省(市)八地食品安全跨区域合作治理“新机制”。
搭建6个合作平台。建立区域合作平台、风险预警平台、执法协作平台、业务培训平台、应急演练平台、技术交流平台等6个食品安全跨区域合作平台,在食品安全联席会议、信息通报、风险研判、执法协作、业务培训、应急管理、检验检测、食品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开展跨区域合作,消除行政区域壁垒,破解监管难题,形成信息共通、资源共享、思路共拓、工作共商的良好局面,为促进西南地区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建立5项工作机制。制定联席会议制度、风险研判例会制度、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合作制度、案件协作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等5项工作制度,加强区域城市间共性问题风险研判、会商、交流;建立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移送、执法协助、执法联动、证据互认、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完善跨区域应急处置合作、风险交流防控合作机制;开展区域食品、食用农产品品牌培育经验交流,推动区域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和融合,引导区域食品行业协会加强交流,不断拓展西南四省(市)八地合作共治“新渠道”。
发布日期:2023-07-25